为了防范和减少宁城县2023年度第一批次建设项目用地(地块五)社会稳定风险,使该征地事项的相关利益群体都能够了解该事项的各方面情况,保证该征地事项社会稳定的意见和建议收集的广泛性,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事项基本情况
1.拟决策事项名称:宁城县2023年度第一批次建设项目用地(地块五)
2.评估主体单位:宁城县铁西街道管理办公室
3.实施地点:拟征收土地位于宁城县铁西街道五间房社区
4.征收土地面积:拟征收五间房社区集体土地3.7767公顷,土地利用现状及面积为草地0.6315公顷,集体建设用地3.1452公顷。
5.征地补偿标准:征地补偿标准执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2020年批准公布的现行征地补偿费用标准(内政办发﹝2020﹞16号)和《赤峰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赤峰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充制定补偿标准的通知》(赤政字〔2022〕1号),涉及1个征地区片地价片区。补偿标准为:草地补偿标准为142481.3元/公顷;集体建设用地补偿标准为10万元/亩。
征收范围内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为:建筑物按评估价格或协商价格给予补偿。。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方式及期限
(一)征求群众意见建议的反馈方式
群众可以通过书面意见、电话等方式取得联系,发表对拟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及建议,以及其他相关诉求。
(二)征求群众意见建议的反馈渠道
(1)评估主体:宁城县铁西街道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孙继伟
联系方式:15332945682
(2)评估机构:内蒙古维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米学丹
联系方式:0476-8821534
(三)征求群众意见建议的反馈期限:自公示告知之日起15日内。
2023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