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第四十八条规定,区片综合地价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全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更新工作的通知》(内自然资字〔2026〕21号)要求,我县组织开展了辖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测算工作,初步完成了赤峰市宁城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更新成果测算。
为充分听取社会各界意见,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宁城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更新初步成果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求意见内容
宁城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更新初步成果,主要涵盖辖区征地区片划定范围、区片等级划分、更新后综合地价补偿标准、适用范围、执行要求等核心内容。本次公开征求意见内容为:赤峰市宁城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区片等级划分、初步价格、地上附着物标准、青苗补偿标准及地类修正系数。
二、公示期限
本次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为30日,自2026年5月29日起至2026年6月28日止。
三、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欢迎广大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结合实际情况,对本次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成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反馈意见需客观真实、有理有据,并注明反馈人姓名、联系方式及单位,以便后续沟通对接。逾期未反馈的,视为无异议。具体反馈渠道如下:
(一)书面信函反馈:邮寄至宁城县自然资源局(地址:赤峰市宁城县党政综合办公楼1217室,邮编:024200),信封请注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意见”。
(二)电子邮箱反馈:发送意见材料至专用邮箱416109923@qq.com,邮件主题统一标注“地价更新+姓名+联系方式”。
(三)现场反馈:可前往赤峰市宁城县党政综合办公楼1217室现场提交书面意见。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振龙
联系电话:0476-4227432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五、其他事项
1. 本次征求意见仅针对《赤峰市宁城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更新成果(征求意见稿)》相关内容,最终更新成果将结合公众意见、专家评审意见及上级政策要求修订完善后,按程序报批并正式公布实施。
2. 公众提交的意见建议,我单位将逐一梳理汇总、认真研究研判,合理意见将予以采纳并融入最终成果。
3. 严禁虚假恶意反馈、重复无效反馈,反馈信息需真实有效,请勿提交无关内容。
附件:
附件1.赤峰市宁城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初步价格表.docx
附件5. 赤峰市宁城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工作意见反馈表.docx
2026年5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