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城县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农业补贴制度,切实做好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工作,根据《内蒙古自治区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内农牧耕保发〔2025〕58号)和《赤峰市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赤农牧耕保发〔2025〕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保持现行补贴政策和管理制度基本稳定的基础上,以维护农民利益为原则,兼顾生产与生态、公平与效率、指向性与操作性,提高补贴政策实施效能,鼓励实行差异化发放补贴,做到不该发的坚决不发、该发的及时足额发放,引导农民采取耕地保护、地力提升综合措施,带动耕地质量持续提高、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产能稳定提升。
二、主要内容
(一)补贴对象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主要用于支持保护耕地地力。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农场职工),公职人员不予补贴,土地流转合同约定的从其约定。对于流转承包的耕地,在土地流转承包合同内要明确规定,流转人承担耕地保护的监督责任,具体种植户承担耕地保护的实施责任。
(二)补贴依据
补贴资金原则上与耕地面积挂钩,耕地面积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到户的面积为基础,对暂未确权到户的耕地,以二轮土地承包耕地面积、计税耕地面积或粮食种植面积等为补贴依据。各镇乡街应积极推动土地确权进程,对已经确权到户的耕地,以确权颁证面积为依据。对按确权面积计算有难度的,由各镇乡街根据本辖区实际情况有理有据选择一种或几种类型面积,确定补贴资金发放依据,要切实避免年度间反复调整。补贴依据原则上各镇乡街内保持一致,并在补贴发放前进行充分宣传,确保政策到村入户,做到公开公正。
(三)不予补贴情况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要逐步与耕地地力保护行为建立相挂钩的有效机制。要加大耕地使用情况的核实力度,切实做到享受补贴的耕地不撂荒、质量不下降。以下五种为不予补贴的具体情况:
1.2020年“三区三线”划定后,新增违法开垦耕地不予补贴。
2.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其他造成耕地面积减少或质量下降的,不予补贴。
3.对符合补贴发放基本条件但人为撂荒一年(含)以上的耕地,取消次年补贴资金。
4.未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回收废旧地膜而被处罚,且处罚后没有整改的地块,取消次年补贴。
5.对禁种高杆作物区域耕地违规种植高杆作物的,缓发或者暂停发放补贴资金,待验收合格后予以发放。对未整改的地块,取消次年补贴。
(四)支持实行差异化发放补贴
对补贴对象采取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深松整地等提升耕地地力的地块,可适当提高发放标准,但地力提升措施属于各级财政补贴实施的地块除外。实行差异化补贴的镇乡街,要由镇乡街上报县农牧局,县农牧局报请县政府组织制定量化、可查可考的措施,在政策实施前制定详细实施方案,明确实施范围、差异化补贴具体标准、核实查验方式等内容,报请市级同意,将具体要求在实施范围内公开,并在实施区域内广泛宣传后实施,确保不引发大规模上访投诉等情况。差异化补贴发放必须要“见地”、“见措施”。补贴对象需提供真实准确的地力提升措施实施凭据。差异化补贴不能影响补贴发放时间。
(五)补贴标准
根据上级下达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总额和确定的补贴面积综合测算确定,各镇乡街以此方法测算到村、到户。
(六)发放方式
赤峰市财政局按照宁城县各镇乡街公示无异议的补贴清册,通过“一卡通”发放补贴。
三、实施步骤
(一)制定实施方案。各镇乡街根据下发的实施方案,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相应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二)加强政策宣传。各镇乡街要结合实际制定宣传方案,采取多种形式和渠道,加强政策宣传工作,将补贴政策宣传到位,尤其是农户申报补贴面积的时限、方法要做到家喻户晓,并做好群众和媒体答疑解惑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注。
(三)申报补贴流程。
1.农户自主申报。符合申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农户,根据镇乡街制定的实施方案、按照规定的期限到村委会据实申报补贴,填写《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农户申报表》(附件1)并签字(按手印),若不申报、漏报或过期申报视为自行放弃,若不签字(代签)统计上报出现问题的由村民自己负责。申报时提供必要的耕地承包协议、原台账地块亩数、种植作物种类等有效证明材料。对土地流转非本村农户种植的,农户在种植地所在村申报并附承包合同等能够说明情况的材料。农户对申报的实际种植面积的真实性负责,对虚报谎报者一经查实直接取消当年补贴资金,对已经发放到户的资金予以追缴,造成重大损失的追究法律责任。
2.村委会核实确认。各村委会首先要做好农户基础信息的核对工作,确保农户姓名、身份证号和“一卡通”帐号准确无误且开通使用。其次要对农户申报补贴面积、耕地实际用途、是否履行签字(按手印)手续等情况进行排查核实,若有必要可成立补贴面积核实确认小组,对农户申报的补贴面积按每个地块认真核实,确有必要的应使用计量工具进行实地测量。村委会经确认无误后进行初次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若公示期内有人反映问题,需再次核查确认。要及时保留公示影像资料,公示内容必须有县级(县级举报电话0476-2840057或0476-4223960)和镇乡街、行政村监督举报电话,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公示无异议后,经村支部书记、监委主任、会计人员等责任人签字确认,将《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农户申报表》(附件1)、《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农户明细表》(附件2)和《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村组汇总表》(附件3)、公示结果、公示现场照片整理存档的同时上报镇乡街农牧、财政岗位负责人。此项工作于2025年5月20日前完成。
3.镇乡街核实审定。各镇乡街严格按要求组织核实审定补贴面积、耕地实际用途等情况,认真排查核实不予补贴的情形。对补贴程序和上报补贴清册内容的完整性等进行核验,对补贴清册的真实性进行核查,特别是对补贴面积波动大,数据异常等情况重点关注,确认无误后,各镇乡街将申报文件、补贴农户明细表,行政村签字的汇总表、公示照片等整理存档。《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镇乡街汇总表》(附件4)(包括发放明细表)经各镇乡街主要负责人审核并签字盖章后于5月22日前报县农牧局、财政局测算补贴标准,于5月28日前录入补贴清册,补贴清册要在镇乡街公开场所进行公示,并留存公示照片。6月5日前各镇乡街要将申报文件、内网清册和二次公示照片等资料报送至县农牧局、财政局备案。
4.测算补贴标准。县农牧局、财政局根据各镇乡街核实确认的补贴面积测算补贴标准,组织各镇乡街在5月28日前录入补贴清册。6月5日前县财政局通过“一卡通”系统将清册报送至市财政局。
(四)兑付补贴资金。6月20日前赤峰市财政局按照宁城县各镇乡街公示无异议的补贴清册,通过“一卡通”发放补贴。于6月30日前将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兑付到农户手中。对不予发放补贴的,要明确金额和原因,让农牧民看的清楚、领的明白。及时将补贴发放情况录入农业农村投资项目管理平台。
(五)核查补贴发放。6月30日前县农牧局、财政局要对各镇乡街、行政村补贴资金发放情况进行核查,认真研究解决清册录入迟缓等问题,确保补贴如期正确发放。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镇乡街是补贴资金发放的第一责任人,做到补贴政策、补贴目标、补贴发放相统一。对未按补贴政策要求精准发放的,依法依规追究属地镇乡街政府责任,坚决避免出现不通过“一卡通”发放、违规统筹资金开展无关工作等行为,对错发或违规发放的,要按规定程序予以收回,形成的资金缺口由当地承担,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畅通社会监督举报渠道,坚决防止发生跑冒滴漏、骗补套补、截留挪用、侵占贪污、优亲厚友等违法违规行为,对违法违规人员严肃追责问责。
(二)规范发放程序。各镇乡街要严格执行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申报、统计、审核等程序,切实做到按流程操作、按要求公示、按规定把关。各行政村要做好基础数据统计,做到严谨求实,对工作应付失职渎职或者伙同农户弄虚作假引发后果的要承担相应责任。设立县乡村三级举报电话,及时调查和核实公示期间群众举报投诉的问题,将核查情况予以公布,并将发生的问题及时整改。县农牧局、财政局及时将各镇乡街上报的补贴面积和公示等资料进行审核,下达测算的补贴标准及补贴金额,由市财政局直接将补贴资金发放给补贴对象。
(三)注重工作时效。严格把握补贴发放工作的时间节点,确保在2025年5月30日前完成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数据采集和上报,6月30日前将2025年度补贴资金发放到户,7月5日前各镇乡街将发放情况工作总结上报县农牧局、财政局。
(四)强化督查指导。县农牧局、财政局对上报的疑点数据,采取实地检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镇乡街补贴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严禁对不符合补贴条件的耕地、虚报谎报面积给予补贴,对于骗取、套取或违规发放补贴资金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同时,建立农户个人诚信记录,对虚报补贴面积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的行为记入个人失信记录。
(五)组织综合研判。各镇乡街要认真细致分析政策调整后潜在风险,特别是实行差异化发放补贴的镇乡街,按规定开展政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排查各类潜在风险和问题隐患,对可能出现的问题提早制定应对处置预案,确保问题及时妥善解决。
本次耕地各种作物种植面积原则上要与各镇乡街上报给统计局的各种作物的面积一致,为以后发放的玉米、大豆、马铃薯生产者补贴提供依据。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是农业“三项补贴”改革的重要内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事关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和农业农村发展大局,各镇乡街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细化措施,注重宣传引导,加大工作力度,确保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顺利实施。
附件:1.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农户申报表
2.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农户明细表
3.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村组汇总表
4.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镇乡街汇总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