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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变质、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
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6-02-27 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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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
宁城金宏利藏式健康管理中心
处罚事项
经营变质、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
处罚结果
罚款3000元,没收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广州白云区雅顿化妆品厂生产的洋甘菊舒缓洁面乳1瓶(生产批号:LZ2107AC06B,限期使用日期:20240721)
处罚决定日期
2026-02-27 10:07
处罚决定书文号
宁市监行罚字〔2026〕0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