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宁城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
本级部门预算公开
批复时间: 2024年 2 月 3 日
公开时间: 2024年 2 月 22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4年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十、项目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项目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项目支出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一)部门职能
宁城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是宁城县人民政府主管承担规范全县文化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综合经济部门。
(二)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赤峰市、宁城县关于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体育等工作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研究拟定全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依法承担法律法规明确由县级承担的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体育市场行政执法职责。
3、负责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体育市场领域跨区域重大案件、具有重要影响复杂案件的组织协调和查处工作。承担组织开展全县性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专项整治工作。
4、承担全县文化市场综合监管和执法工作。
5、负责组织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人员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的业务培训工作。承担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体育行业普法宣传工作。承担全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程序、执法标准及执法文书使用的监督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责任制及执法错案追究办法等规定。
6、负责受理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投诉、举报及政府热线转办事项的办理工作。负责行政执法案件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中涉及的相关辅助工作。
7、负责全县文化旅游市场经营场所及经营活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拟定文化旅游市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协调应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配合相关部门进行监督检查。
8、承担“扫黄打非”有关工作任务。
9、完成宁城县文化旅游体育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宁城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预算是局本级单位预算。
(一)宁城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机构及人员基本情况
宁城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是财政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下属单位。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单位共有1家,其中:预算编制人数 13人,其中:,事业编制10人,参公编制3人。截止2023年12月底实在职13人,其中:事业编制 10人,参公编制3人。离退休1人,其他人员0人。
(二)赤峰市宁城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属单位设置
宁城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局是局本级预算,没有纳入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情况:
单位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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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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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城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本级 |
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 |
三、2024年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一)高度重视行业领域意识形态工作。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专项巡察和督查力度,深入推进“扫黄打非”和网络安全、青少年管理、出版印刷等领域意识形态工作,积极倡导“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
(二)加强执法人员业务知识技能培训。重点提升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提高执法人员的办案水平,为全县文化市场健康向上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着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深入推进行政执法重点制度落实,创新监督方式提升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质效。
(四)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做到行业疫情“严管控、零风险”。
(五)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扫黄打非”、未成年人保护、扫黑除恶和文化市场整治工作。把安全生产放在工作重中之重来抓,定期对文化市场安全生产进行大检查大排查,把安全隐患遏制在萌芽状态;继续深入开展扫黄打非工作,严密封堵查缴政治性非法出版物,扫除淫秽色情等文化垃圾,坚决打击各类侵权盗版行为,维护青少年身心健康,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确保文化市场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持续按上级文件要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确保行业秩序稳定;深入开展文化市场集中整治行动,以网络、出版印刷、旅游、歌舞娱乐市场为重点,严厉打击文化市场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规范市场经营秩序,为文化市场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宁城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度收入预算243.57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56.28万元,增加 23.11%,主要原因是2023年普调工资,人员工资基数增加。
支出预算243.57 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56.28万元,增加23.11%,增加原因主要是由于单位人员工资增加。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243.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43.57万元,占比100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0 万元,占比 %;事业收入 0 万元,占比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 万元,占比0 %;,其他收入0 万元,占比 %;上年结转 0 万元,占比0 %,用事业基金弥补的收支差额 0 万元,占比 0 %。
(一)收入预算总计243.57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合计243.57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43.5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6.28万元,增长23.11%。主要原因是2023年普调工资,人员工资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 %,不存在此项内容。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不存在此项内容。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 %,不存在此项内容。
(5)事业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不存在此项内容。
(6)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不存在此项内容。
(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不存在此项内容。
(8)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不存在此项内容。
(9)其他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 %,不存在此项内容。
2.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 %,不存在此项内容。
(二)支出预算总计 243.57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合计 243.57万元。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82.9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工资和日常经费开支。与上年相比增加35.27万元,增长19.28%。主要原因是2023年普调工资,人员工资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8.78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用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1.61万元,增长40.34%。主要原因是2023年普调工资,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缴费基数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 11.75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医疗保险费用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3.4万元,增加28.94 %。主要原因是普调工资以后,卫生健康之也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20.14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6万元,增加29.79 %。主要原因是普调工资以后,住房保障之增加。
2.年终结转结余 0万元。与上年一致。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宁城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2024年收入预算总计243.57万元,包括本年收入243.57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其中: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43.57万元,占100 %;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 万元,占 0 %;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 %;
本年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 %;
本年事业收入0万元,占0 %;
本年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 %;
本年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
本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 0 %;
本年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0 万元,占0 %;
上年结转结余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0 万元,占 0%;
上年结转结余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 0%;
上年结转结余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 0 %;
上年结转结余的单位资金 0万元,占0 %;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宁城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2024年支出预算合计243.57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243.57万元,占100 %;
项目支出0万元,占0 %;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 %;
上缴上级支出0 万元,占 0 %;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宁城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43.57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6.28万元,增加 23.11%,主要原因是2023年普调工资,人员工资基数增加。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82.9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工资和日常经费开支。与上年相比增加35.27万元,增长19.28%。主要原因是2023年普调工资,人员工资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8.78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用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1.61万元,增长40.34%。主要原因是2023年普调工资,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缴费基数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 11.75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医疗保险费用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3.4万元,增加28.94 %。主要原因是普调工资以后,卫生健康之也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20.14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6万元,增加29.79 %。主要原因是普调工资以后,住房保障之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宁城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43.5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6.28万元,增长23.11%。具体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一般公共服务类年初预算数为182.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5.27万元,增长19.28%。主要原因是2023年普调工资,人员工资增加和单位运转经费。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数为28.7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1.61万元。其中: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初预算支出 26.8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9.9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由于人员工资增长,预算数不够,后来又追加的养老保险金额。
2、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支出1.0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7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预算有没有干部的失业保险,从2023年6月开始,干部失业保险由财政承担一部分。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
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数为 11.7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4万元,增加28.94 %。主要原因是普调工资以后,卫生健康之也增加。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数为20.1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万元,其中:
1、住房公积金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0.1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万元,增加29.79 %。主要原因是普调工资以后,住房保障之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宁城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243.57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227.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67.8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6.8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1.7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02万元、住房公积金20.1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退休费0.91。
(二)公用经费15.0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6万元、印刷费2.55万元、差旅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工会经费2.01万元、其它交通费用1.5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宁城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 1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1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万元,减少50%;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本部门无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万元,我单位没有公务用车。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1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公用经费预算细化公务接待时没有成功,后期在公用经费调剂公务接待费1万元,今年也是用于全年正常公务接待1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宁城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2024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一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宁城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0万元。与上年一致,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十、项目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宁城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2024年预算安排项目 0个,项目预算总金额0万元。其中,财政本年拨款金额 0万元,财政拨款结转结余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单位资金0 万元。本部门无项目预算支出。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宁城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2024年机构运行经费预算支出15.0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15万元,增加0.1%。主要原因是:2024比2023年预算的工会经费多0.6万元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宁城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2024年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6.55万元,其中:拟采购货物支出6.55万元、拟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拟购买服务支出0万元。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宁城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 辆、业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等。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 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项目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4年,宁城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1个,公开绩效目标1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100 %。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预算243.57万元,占全部项目预算的100%。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部门(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四、单位资金:除财政拨款收入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外的收入,包括事业收入(不含教育收费)、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包含债务收入、投资收益等)。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是指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部门(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构运行经费:指部门(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第四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金生 联系电话:13947667367
第五部分 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2024年预算公开总表.xls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