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宁城县必斯营子镇中心卫生院
公开文档
单位名称:宁城县必斯营子镇中心卫生院
单位负责人:丛相辉
财务负责人:郭振东
编制人:温宏丽
报送日期:2024年8月
公开文档
目录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3年度单位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政府采购支出信息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宁城县必斯营子镇中心卫生院属于非盈利性一级公益全额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为辖区人民健康提供医疗与预防保健服务。医疗常见病、多发病护理。恢复期病人康复治疗与护理预防保健,卫生技术人员培训,初级卫生保健规划实施,合作医疗组织与管理,卫生监督与卫生信息管理。
宁城县必斯营子镇中心卫生院职责: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卫生院为社区居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如疾病的诊断和治疗、常见病、多发病的防治等,开展公共卫生工作:卫生院需要积极参与公共卫生工作,如预防接种、健康教育、疫情监测、传染病防控等。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单位职责分工,本单位内设内科、外科、妇科、检验科、放射科、超声科、中医康复理疗科等。机构编制人数25人,实有人数26人,其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4人,副高职称5人,中级只能8人,初级职称11人,工勤2人。
本单位无下属单位。
2.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单位2023年部门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详细情况见表:
|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
1 |
宁城县必斯营子镇中心卫生院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三、2023年度单位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预算管理方面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及预算管理规定办事,执行了2023年预算内各项工作,完成了2024年部门预算报表及行政事业单位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按要求完成了部门预算“二上二下”的编报工作和对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及时向领导汇报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资金的缺口及存在的问题,并拿出相应的处理意见供领导决策。熟练掌握并运行了预算一体化系统业务,在预算执行的过程中我们克服重重困难较好地完成了全年预算管理的任务,保证了单位本年度收支平衡。
(二)财务管理方面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宁城县财政局和卫健委有关财务制度、财务法规、规章制度办事,严格按照会计法、国库资金管理办法,财务制度办事,所管理的账目经得起各项检查。在财务工作中,我院严格按照《会计法》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依法设置会计账簿,并保证其真实完整。继续使用用友财务软件系统,实施了会计双分录的记账模式,所发生的各项会计事项均在依法设置的会计账簿上统一登记、核算。依据《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确保数据真实、完整。在安排经费支出时,分轻重缓急,既保证常规工作需要,又保障重点支出所需;既体现实际工作需要,又考虑财力可能,合理安排支出。
(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管理及合同管理的工作
1、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国有资产、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的规定完成所里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十月份把原国有资产数据在外网成功迁移到预算一体化系统里,数据完全一致,对新增和报废资产及时作好财务下账处理,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处置的资产及时入账。为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和使用,在固定资产购置时,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进行采购,
并根据有关规定,建立了账簿、款项和实物资产清查制度,
通过建立健全制度,会计人员对各项财物、款项的增减变动和结存情况及时进行记录、计算、反映、核对等。一方面做到账簿上所反映的有关财物、款项的结存数同实存数相一致;另一方面通过账簿记录和记账凭证、原始凭证的核对,保证了账账相符。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财产物资清查。无固定资产不入账,公物私用及其他违规违纪问题。
第二部分 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宁城县必斯营子镇中心卫生院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926.92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调整年初预算数;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04.56万元,增长(减少)77.45%。其中:支出增加270.70万元,增长65.23%,其中:增加2023事业收入229.26万元,收入结余增加0万元。
(一)收入决算总计926.92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决算合计769.94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307.50万元,增长60.06%,变动原因:2023事业收入229.26万元,财政拨款收入增加75.81万元。
2.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3.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59.92万元,增长-100.00%,变动原因:上年年末无结余。
(二)支出决算总计926.92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决算合计926.92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404.56万元,增长(减少)77.45%,变动原因:2023事业收入229.26万元,财政拨款收入增加75.81万元。
2.结余分配0.00万元。结余分配事项:无,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减少)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3.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结转和结余事项:不存在此项内容。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减少)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宁城县必斯营子镇中心卫生院2023年度本年收入决算合计926.92万元,其中: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32.40万元,占57.44%;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事业收入391.95万元,占42.28%;
本年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其他收入2.58万元,占0.28%。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宁城县必斯营子镇中心卫生院2023年度本年支出决算合计926.92万元,其中:
本年基本支出817.35万元,占88.18%;
本年项目支出109.57万元,占11.82%;
本年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
本年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
本年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宁城县必斯营子镇中心卫生院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532.40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减少)0.00%,变动原因:调整年初预算数;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减少)172.87万元,增长(减少)48.08%,变动原因:支出增加270.70万元,增长65.23%,其中:增加2023事业收入229.26万元,收入结余增加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宁城县必斯营子镇中心卫生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532.40万元。与年初预算532.40万元相比,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一般公共服务类决算数为0.00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减少)0.00万元。其中:
1.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无。
(二)公共安全(类)
公共安全类决算数为0.00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减少)0.00万元。其中:
1.公安(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无。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决算数为0.00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减少)0.00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3.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4.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四)卫生健康支出(类)
卫生健康支出类决算数为532.40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无差异。
3.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保障支出类决算数为0.00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减少)0.00万元。其中: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无差异。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宁城县必斯营子镇中心卫生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422.83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332.8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二)公用经费90.0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宁城县必斯营子镇中心卫生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109.57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0.0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09.5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宁城县必斯营子镇中心卫生院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全年预算4.83万元,支出决算4.8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全年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4.83万元,支出决算4.8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原因无差异。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宁城县必斯营子镇中心卫生院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4.83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83万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减少)0%,变动原因: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83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本年度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开支内容:无。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减少)0%,变动原因:无。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8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23年12月31日,使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2.52万元,增长109.27%,变动原因:本年度下乡次数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接待0批次,0人次,开支内容:无;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接待0批次,0人次,开支内容:无。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减少)0%,变动原因:无。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宁城县必斯营子镇中心卫生院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减少)0%,变动原因:无。其中:
(一)城乡社区支出(类)政府住房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管理费用支出(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无。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宁城县必斯营子镇中心卫生院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减少)0%,变动原因:无。其中:
(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类)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款)“三供一业”移交补助支出(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无。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宁城县必斯营子镇中心卫生院2023年度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90.00万元。比上年决算相比,增加28.24万元,增长45.73%,变动原因:本年度人员调动,机构运行费增加。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宁城县必斯营子镇中心卫生院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宁城县必斯营子镇中心卫生院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宁城县必斯营子镇中心卫生院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组织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109.5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其中,一级项目 0 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应纳入绩效自评的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无 。
(二)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宁城县必斯营子镇中心卫生院2023年度在决算中反映1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以及0个政府性基金项目,共1个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
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70分。全年预算数为109.57万元,执行数为109.5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为35-64岁农村牧区妇女进行“两癌”检查,普及“两癌”防治知识,增强农村牧区妇女自我保健意识和技能,提高“两癌”早诊率。完善妇女“两癌”防治工作机制,探索适宜模式,提高基层“两癌”防治水平。逐步降低“两癌”死亡率,改善农村牧区妇女健康状况,完成两癌筛查1441人,使用资金28.66万元。为65岁以上老年人进行免费检查,普及“慢病”防治知识,增强农村牧区老年人自我保健知识和技能。完成体检人数1756人,使用资金15.25万元。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发现问题,资金支出合规。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和项目资金支出的真实性,有完整的审批手续。
(三)单位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例,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70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得分情况详见具体绩效评价结果。项目支出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主要用于公共卫生服务相应的办公费、水电费、劳务费等相关支出,因此决算时候未做绩效自评。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教育收费: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部门(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八、机构运行经费:指部门(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温宏丽联系电话:0476-4073776
第五部分 单位决算表
见附件。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