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宁城县必斯营子镇石佛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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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单位)名称:宁城县必斯营子镇石佛卫生院
单位负责人:张青志
财务负责人:张志伟
编制人:张志伟
报送日期:2024年8月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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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3年度部门(单位)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部门(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政府采购支出信息表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宁城县必斯营子镇石佛卫生院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与预防保健服务。医疗:常见病多发病护理恢复期病人康复治疗与护理;预防保健:初级卫生保健规划实施,合作医疗组织与管理,卫生监督与卫生信息管理。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1.根据职责分工,本内设机构包括内科、中医科、影像科、财务科,化验室、预防保健科、公共卫生科、妇幼保健、合作医疗、收款等科室。机构编制人数10人,实有在编人数10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10人。其中正高级人员0人,副高级人员0人;中级职称人员4人;初级职称人员6人。
本单位无下属单位。
2.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3年部门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
详细情况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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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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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宁城县必斯营子镇石佛卫生院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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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23年度单位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1、业务收入方面
本年度业务收入118.39万元。开展了常见病、多发病治疗工作,开展了辖区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特别是65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健康体检工作及辖区内乳腺癌与宫颈癌筛查工作。
2、财务管理方面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宁城县财政局和卫健委有关财务制度、财务法规、规章制度办事,严格按照会计法、国库资金管理办法,财务制度办事,所管理的账目经得起各项检查。在财务工作中,我中心严格按照《会计法》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依法设置会计账簿,并保证其真实完整。
第二部分 部门(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宁城县必斯营子镇石佛卫生院 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 369.94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减少) 0.00万元,增长(减少) 0.0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 193.07万元,增长 109.16%。其中:2023年度业务收入增加,收入支出总体增加。
(一)收入决算总计 369.94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决算合计 369.94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212.57万元,增长 135.08%,变动原因:2023年度业务收入增加,收入总体增加。
2.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 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 0.00万元,增长(减少) 0.00万元,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3.年初结转和结余 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 -19.50万元,减少-100.00%,变动原因:本单位本年收支平衡。
(二)支出决算总计 369.94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决算合计 369.94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 193.07万元,减少 109.16%,变动原因:2023年度业务收入增加,相应支出也增加。
2.结余分配 0.00万元。结余分配事项:。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 0.00万元,增长(减少) 0.0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3.年末结转和结余 0.00万元。结转和结余事项:……。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 0.00万元,增长(减少) 0.0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宁城县必斯营子镇石佛卫生院 2023年度本年收入决算合计 369.94万元,其中: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51.56万元,占 68.00%;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00万元,占 0.00%;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00万元,占 0.00%;
本年上级补助收入 0.00万元,占 0.00%;
本年事业收入 118.39万元,占 32.00%;
本年经营收入 0.00万元,占 0.00%;
本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00万元,占 0.00%;
本年其他收入 0.00万元,占 0.00%

图1.收入决算图(以饼图列示)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宁城县必斯营子镇石佛卫生院 2023年度本年支出决算合计 369.94万元,其中:
本年基本支出 257.95万元,占 69.73%;
本年项目支出 111.99万元,占 30.27%;
本年上缴上级支出 0.00万元,占 0.00%;
本年经营支出 0.00万元,占 0.00%;
本年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00万元,占 0.00%。

图2.支出决算图(以饼图列示)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宁城县必斯营子镇石佛卫生院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 251.56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减少) 0.00万元,增长(减少) 0.0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 110.22万元,增长 77.98%,变动原因:2023年度业务收入增加,收入支出总体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宁城县必斯营子镇石佛卫生院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251.56万元。与年初预算 251.56万元相比,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00%。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一般公共服务类决算数为 0.00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减少) 0.00万元。其中:
1.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二)公共安全(类)
公共安全类决算数为 0.00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减少) 0.00万元。其中:
1.公安(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决算数为 0.00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减少) 0.00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XX.XX万元,支出决算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3.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4.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四)卫生健康支出(类)
卫生健康支出类决算数为 251.56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减少) 0.00万元。其中:
1.卫生健康管理事务。年初预算 0.99 万元,支出决算0.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年初预算 138.58 万元,支出决算138.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无差异。
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年初预算111.99万元,支出决算111.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保障支出类决算数为 0.00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减少) 0.00万元。其中: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宁城县必斯营子镇石佛卫生院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 139.56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111.2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11.25万元、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二)公用经费 28.3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28.31万元、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宁城县必斯营子镇石佛卫生院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 111.99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 0.0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111.9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59万元、印刷费14.71万元、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1万元、邮电费0.05万元、取暖费0.89万元、物业管理费、差旅费0.04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2.79万元、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39.52万元、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5.32万元、委托业务费44.8万元、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2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宁城县必斯营子镇石佛卫生院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全年预算 0.29万元,支出决算 0.29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全年预算 0.00万元,支出决算 0.00万元,完成预算的 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 0.29万元,支出决算 0.29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00%;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 0.00万元,支出决算 0.00万元,完成预算的 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宁城县必斯营子镇石佛卫生院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0.29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万元,占 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0.29万元,占 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 0.00万元,占 0.0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万元,全年出国(境)团组0 个,累计0 人次。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 0.00万元,增长(减少) 0.0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0.29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00万元。本年度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 辆。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 0.00万元,增长(减少) 0.0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0.2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23年12月31日,使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 辆。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 -0.71万元,增长(减少) -71.10%,变动原因:本单位实施内部控制,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 0.00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0.00万元,接待0 批次,0 人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 0.00万元,接待0 批次,0 人次。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 -0.07万元,增长(减少) -100.00%,变动原因:本单位实施内部控制,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宁城县必斯营子镇石佛卫生院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 0.00万元,增长(减少) 0.0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其中:
(一)城乡社区支出(类)政府住房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管理费用支出(项)支出0.00万元。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宁城县必斯营子镇石佛卫生院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 0.00万元,增长(减少) 0.0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其中:
(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类)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款)“三供一业”移交补助支出(项)支出0.00万元。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宁城县必斯营子镇石佛卫生院 2023年度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 28.31万元。比上年决算相比,减少 15.53万元,减少 121.51%,变动原因:本单位实施内部控制,压缩开支。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宁城县必斯营子镇石佛卫生院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00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00%。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宁城县必斯营子镇石佛卫生院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共有车辆 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 辆、主要负责人用车 0辆、机要通信用车 0辆、应急保障用车 0辆、执法执勤用车 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 0辆,其他用车 1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 0台(套)。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宁城县必斯营子镇石佛卫生院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组织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111.9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其中,一级项目 0 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应纳入绩效自评的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等 1 个项目开展了单位评价:通过开展此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预算,能够为一年来开展公共卫生服务提供了物质保障,将会大大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定会满足群众的大健康需求,提高群众的满意度,收到良好的社会效益。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1.99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其中,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等项目分别委托相关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看,以上项目绩效评分为100分,取得了预期效果。
(二)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宁城县必斯营子镇石佛卫生院 2023年度在决算中反映1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以及0个政府性基金项目,共1个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
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111.99万元,执行数为111.9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等指标均达到要求,完满完成预算任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实施中未发现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合理预算,全程绩效管理,按项目绩效目标的要求去完成各种项目,更好地服务于辖区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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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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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公共卫生服务经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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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宁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 |
实施单位 |
宁城县必斯营子镇石佛卫生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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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
年度资金总额 |
111.99 |
111.99 |
111.99 |
10 |
100.00 |
10 | |||||
|
其中:财政拨款 |
0.00 |
0 |
0.00 |
—— |
0 |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0 |
0 |
0 |
—— |
|
—— | |||||
|
其他资金 |
111.99 |
111.99 |
111.99 |
—— |
100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
9 |
该项目按程序执行,不存在问题,已完成该项目,2023年度项目有序进行,保障了我单位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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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方向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计量单位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达到预算项目数量的要求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9 |
99 |
% |
10 |
10 |
|
|
质量指标 |
高质量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9 |
99 |
% |
10 |
10 |
| ||
|
时效指标 |
及时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9 |
99 |
% |
10 |
10 |
| ||
|
成本指标 |
成本低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9 |
99 |
% |
20 |
20 |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
节约开支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9 |
99 |
% |
10 |
10 |
| |
|
社会效益 |
人民群众满意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9 |
99 |
% |
10 |
10 |
| ||
|
生态效益 |
生态效益良好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9 |
99 |
% |
5 |
5 |
| ||
|
可持续影响 |
可持续发展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9 |
99 |
% |
5 |
5 |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服务对象满意度高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9 |
99 |
% |
10 |
10 |
| |
|
总分 |
100 |
100 |
| ||||||||
|
|
|
|
|
|
|
|
(盖章)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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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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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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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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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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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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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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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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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宁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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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年月日 | ||||
(三)单位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100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得分情况详见单位具体绩效评价结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教育收费: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部门(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八、机构运行经费:指部门(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志伟 联系电话:0476-4933047-
第五部分 部门(单位)决算表
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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