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4年度单位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公用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政府采购支出信息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 主要职能、职责
(一)单位职能
宁城县民政局是宁城县人民政府主管的维护社会稳定和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包括部分社会保障、养老服务事务管理工作的一个职能单位。
(二)单位主要职责
(1)拟定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全县民政工作的改革和发展。落实民政行业标准并负责组织实施。
(2)依法对全县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监督检查。
(3)落实社会救助(不含医疗救助、下同)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4)拟定全县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相关办法,承担全县行政区划变更的审核和申报工作,组织指导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地名标志管理工作。
(5)负责全县婚姻登记工作,指导婚姻服务机构管理工作,推进婚俗改革。
(6)拟定全县殡葬管理办法、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殡葬服务行业管理工作,推进殡葬改革。
(7)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县养老服务工作,组织落实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8)组织落实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9)落实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相关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0)落实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拟订全县慈善事业发展规划,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11)负责社会(儿童)福利院、敬老院、殡仪服务中心、社会救助服务中心、公墓服务中心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
(12)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单位职责分工,本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计划财务股;社会救助股;社会事务股;养老服务股;行政审批办公室;机关党组织,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建工作,承担机关的人事管理等工作。本单位下属单位包括:宁城县殡仪服务中心,宁城县救助服务中心(宁城县慈善总会秘书处)、宁城县社会福利院、宁城县公墓服务中心。
2.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单位2024年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5家,具体包括:宁城县民政局本级、宁城县社会福利院、宁城县殡仪服务中心、宁城县救助服务中心(宁城县慈善总会秘书处)、宁城县公墓服务中心。详细情况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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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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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宁城县民政局(本级) |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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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宁城县社会福利院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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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宁城县殡仪服务中心 |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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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宁城县公墓服务中心 |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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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宁城县救助服务中心(宁城县慈善总会秘书处)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三、2024年度部门(单位)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24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兜底线、优服务、促振兴,奋力开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一)建立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
1.及时发放社会救助资金。提高保障标准,农村低保标准由554元/月·人提高到582元/月·人,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由100元/月·人提高到125元/月·人,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由1440元/月·人提高到1600元/月·人。全年发放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各类社会救助资金2.72亿元,惠及困难群众8.63万人。
2.规范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工作。制定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工作方案,经过核算,对
1816名低保边缘人口和刚性支出困难人口进行动态监测,按月进行动态调整。
3.慈善救助帮扶不断扩大。宁城县慈善总会秘书处共接收全国13个发达地区慈善组织、爱心企业累计捐赠472万元,其中捐资186万元、物资2687箱,折资286万元。为全县9个贫困村和偏远山区捐赠爱心物资600余箱,惠及困难群众4000多人次;为9所学校4632名学生开展“爱心书包漂流”活动和“大爱温州—善行宁城”慈善助学进校园活动,捐赠生活学习用品总计478箱;为宁城县京东学校援建“爱心电脑教室”10万元,为大城子镇瓦南村援建乡村养老服务站食堂项目15万元,救助贫困大中小学生368人,89万元,救助低保、特困、低收入、残疾家庭重特大疾病患者163人,58万元。
(二)巩固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1.持续落实兜底政策。将15451名没有发展产业能力的脱贫人口,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供养范围进行兜底保障;托底线实施临时救助,全年累计救助脱贫户852人次,支出资金78.35万元;对超过保障标准的172名建档立卡脱贫人口,给予一年过渡期,确保稳定脱贫。
2.加强动态监测。通过对2877名低收入户监测,按程序将201人纳入低保、2人纳入特困保障范围,对67人次给予临时救助4.3万元。
(三)养老服务体系逐步健全
1.健全老年人优待及补贴机制。为11550名老年人(含14名百岁老人)发放高龄津贴1356.95万元。为16373名老年人发放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958.05万元,为564人(全失能144人,半失能420人)生活不能自理经济困难老年人共发放护理补贴34.33万元,为89名老年人发放集中照护补贴58.69万元,机构绩效补助17.60万元,为11.76万名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缴纳意外伤害险保费156.93万元。
2.提升养老服务兜底保障能力。2024年建设完成1个示范性乡镇养老服务中心,4个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69个村级养老服务站。为532户纳入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范围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改善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照护条件,最大限度为居家老年人生活提供便利。
3.开展老年助餐服务行动。积极构建“1+2+N ”助餐体系,新增“宁城县和合饺子馆”和“有滋有乐和合饺子砂锅店”助餐点,按每人每餐补助2元、月补助10餐的标准向有意用餐老人给予每月20元补助,解决天义城区老年人用餐难题。截至目前,已有助餐服务机构33家,为2000余名老年人开展助餐服务。
4.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能力评估和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评估工作。聘请专业医务人员对3300名经济困难老年人(70周岁以上低保对象)进行评估,通过评估生活不能自理的全失能124人,半失能235人;对159名特困供养人员进行评估,通过评估生活不能自理的全失能44人,半失能60人。
5.提升城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运营能力。依托铁西街道养老服务中心、天义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和铁东街道站前社区养老服务站,建成以助餐、助洁、助浴、助行等服务为主要内容的“一刻钟”居家养老服务圈,为有需求的居家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康复、精神慰藉、文体娱乐、紧急援救等基本养老服务。
6.大力推动医养结合发展。2024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提升至60%,达1659张。全县23家养老机构就近与医疗机构签订就医服务协议,通过签约为居家、社区养老提供服务,解决居家老年人就医问题。
7.实施提升机构专业综合服务能力。聘请专业讲师为128名养老护理员进行业务培训。强化养老护理员职业素养,规范各项操作规程,以满足全县老年群体养老服务需求。
8.强化养老服务综合监管水平。开展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对全县养老服务机构开展等级评定,目前3级养老机构7家,2级养老机构10家,1级养老机构5家。常态化开展养老机构安全生产安全检查,巩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成果。
(四)聚焦“银龄”打造助老“新风尚”
1.持续加强探访关爱营造尊老敬老氛围。定期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推进助老敬老社会志愿服务常态化。建立居家老年人探访关爱制度,同时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志愿服务功能,引导宁城县益林牵手帮扶公益协会等社会组织积极开展社区慰老、助老服务,为社区养老服务注入新的活力。累计探访关爱特殊困难老年人104978人次,救助老年人2368 人次,发放救助资金183.78万元。利用特殊节日开展敬老爱老活动。端午期间开展以“我们的节日·端午”为主题的敬老活动,各乡镇组织志愿者进社区、进家庭开展“送温暖、献爱心”等探访慰问活动;各养老机构组织老年人一起动手包粽子、挂葫芦、话家常,让老人充分感受传统节日的魅力。重阳节期间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开展走访慰问和关爱帮扶,组织开展“敬老月”系列主题宣传活动,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老年人的良好氛围。
2.充分调动老年群体发挥余热展现“新”作为。积极动员离退休干部发挥余热,成立“夕阳红调解队”5支,通过讲法律、摆事例、说情理等方式,开展邻里纠纷调解17次;成立暖心服务志愿小分队,常态化开展“敲门行动”,上门入户与老年人面对面交流,听心声解烦忧,同步开展养老认证、排查安全隐患等10余项服务项目,将服务送“货”上门。
3.有效整合资源助推多层次养老需求。通过“公益集市”的形式开展健康知识讲座、公益义诊等活动30余次。打造娱乐活动室、书画室23处,开展广场舞比赛、文艺宣传进小区等活动9次,老年大学“夕阳红”学堂开展惠民政策解读、居家电器设备安全使用等课程36次,丰富老年人精神文明需求,着力打造“老年友好型社区”。
(五)社会事务服务效能逐步提升
1.殡葬管理服务能力稳步提升。有序推进辖区内“三沿七区”违建墓地治理工作,完成公路、铁路可视范围外违建墓地9000座的治理工作,完成治理任务的80%。清明节期间,实行分流错峰祭扫服务,接待实地祭扫人员5000余人,其中绿色低碳祭扫人员1500余人。自2024年4月起开展殡葬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对各殡葬服务机构开展3次明察暗访,对丧属进行电话回访400余次,印发殡仪服务中心员工服务规范等制度,建立回访机制、完善监督机制,进一步畅通群众监督举报渠道。落实基本殡葬服务普惠政策,火化遗体2970具,减免基本殡葬服务费用390万元。
2.儿童福利及未成年人保护关爱帮扶精准有效。为39名孤儿和138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基本生活保障金352.48万余元。为15名孤儿在读大学生发放助学金15万元。完善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数据平台信息,实现动态信息常态化监管,“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更新数据2万余条。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截至年底,全县已签订农村留守儿童委托照护责任确认书140余份,建立评估、探访档案800余份,举办“政策宣讲进村(居)”宣讲培训活动5次,覆盖全县18名儿童督导员和329名儿童主任,培训率达100%,开展“润心伴成长,同心护未来”、“宁聚一心,城心相伴”、“学雷锋,文明实践我行动”、“同心绘长卷,民族一家亲”等各类关爱儿童系列活动10余次。
3.婚姻登记管理服务和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全面加强。一是开展“寒冬送温暖”“夏季送清凉”专项救助活动和救助管理机构开放日活动。救助流浪乞讨人员59人次,其中站内救助42人次;二是积极推进婚俗改革,强化业务人员培训。办理结婚登记1597对,离婚申请1179对,离婚登记691对,补领结婚登记978对,补领离婚登记116人次,婚姻家庭辅导(包括婚前辅导)2200余人次,离婚申请前辅导率达100%,开展主题集体颁证仪式2次;三是依法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收养登记3人次,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资格认定17人次,孤儿救助资格认定3人次。
4.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依法对全县29家社会团体和91家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年检,社会团体年检参检率96.6%,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参检率为95.6%。完成2家慈善社会组织2023年度慈善组织年度报告工作。录入社会组织电子证照34个,行政许可事项31条。开展党建培训学习14次,对46人次拟任社会组织负责人进行人选审核。积极组织全县12家行业协会商会开展收费自查自纠和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工作,联合市场监管局和县委社会工作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动员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工作,录入项目需求83条,11家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完成项目20个,惠及群众6697人,投入物资8132.20万元。引导社会组织开展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发布招聘岗位1500余个,设立见习就业岗位112个,开展就业服务活动6次,服务高校毕业生填写入职申请1200余份。
5.区划地名管理服务持续优化。加强区划管理和平安边界建设工作,完成了2条省界、1条旗县界和31条乡镇界线,总计1087.17公里的边界隐患防范化解排查。建立区划地名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完成对住宅、楼宇等地名审核向住建局移交工作,对新命名更名的4条地名进行了备案公告。完成跨旗县边界处宣传标志牌制作安装,完成城区街路、县域内的行政村、自然村等地名标志实地核查。开展数字地名信息化建设,更新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地名信息363条,完成行政区域、群众自治组织辖区信息录入392条,通过“乡村著名行动”小程序采集地名135条,核查腾讯地图上乡镇、行政村和自然村地名1958条并对名称有误的32条进行修改。开展了《地名管理条例实施办法》普法宣传和“乡村著名行动”助力乡村振兴宣传活动。
第二部分 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宁城县民政局 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均为 35,469.20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0,662.24万元,增长42.98%,变动原因:2024年初预算时,自治区、市级部分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尚未下达;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489.36万元,增长4.3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增加1,722.77万元,增长5.1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减少233.41万元,减少36.23%。
(一)收入决算总计35,469.20万元。包括:
2.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 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3.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二)支出决算总计35,469.20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决算合计 35,469.2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1,489.36万元,增长4.38%,变动原因:主要由于困难群众救济救助补助标准提高,老年人口增加,宁城县中心敬老院建设项目实施等。具体变动如下,民政管理事务增加9.57万元,其中行政运行减少6.21万元,一般行政事务管理增加3.78万元,基层政权建设和社会治理增加12万元,行政运行减少6.21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增加67.40万元,其中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保险支出增加73.3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减少5.96万元;伤残抚恤增加0.55万元;儿童福利增加77.20万元;老年福利增加158.80万元;殡葬减少228.60万元;社会福利事业单位增加26.06万元;养老服务减少2474.77万元,其他社会福利支出增加57.63万元;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增加340.63万元;红十字行政运行减少6.38万元;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增加5.45万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增加2,764.36万元;临时救助支出增加61.77万元;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增加94.21万元;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减少12.86万元;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增加167.77万元;其他农村生活救助增加670.16万元,其他城市生活救助增加44.7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1.83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减少0.95万元;住房公积金减少3.9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增加100万元;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减少333.41万元。
2.结余分配0万元。结余分配事项:不存在此项内容。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 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3.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结转和结余事项:不存在此项内容。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宁城县民政局 2024年度本年收入决算合计 35,469.20万元,其中: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35,058.38万元,占 98.84%;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410.82万元,占 1.16%;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万元,占 0%;
本年上级补助收入 0万元,占 0%;
本年事业收入 0万元,占 0%;
本年经营收入 0万元,占 0%;
本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万元,占 0%;
本年其他收入 0万元,占 0%。
图1.收入决算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宁城县民政局 2024年度本年支出决算合计 35,469.20万元,其中:
本年基本支出 1,538.48万元,占 4.34%;
本年项目支出 33,930.72万元,占 95.66%;
本年上缴上级支出 0万元,占 0%;
本年经营支出 0万元,占 0%;
本年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万元,占 0%。

图2.支出决算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宁城县民政局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均为 35,469.20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0,662.24万元,增长42.98%,变动原因:2024年初预算时,自治区、市级部分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尚未下达;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489.36万元,增长4.38%,变动原因:主要由于困难群众救济救助补助标准提高,老年人口增加,宁城县中心敬老院建设项目实施等原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宁城县民政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35,058.38万元。与年初预算 24,040.31万元相比,完成年初预算的 145.83%。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决算数为 34,968.35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11,022.92万元。其中:
1.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597.89万元,决算支出595.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6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严格执行过紧日子要求,压缩办公经费;民政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0万元,决算支出3.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7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此资金为预算绩效管理奖励资金,用于办公经费;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项)。年初预算0万元,决算支出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此资金为追加指标,用于区划地名管理资金。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79.90万元,决算支出65.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2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单位2024年退休2人,调出4人致资金支出减少;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0万元,决算支出73.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3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2024年离退休人员项目外工资由社保发放转移到由原单位发放。
3.抚恤(款)伤残抚恤(项)。年初预算11.28万元,决算支出12.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8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伤残抚恤人员补助标准提高。
4.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年初预算203万元,决算支出337.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63.87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2024年初预算时,自治区、市级部分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尚未下达;老年福利(项)。年初预算2,314.37万元,决算支出2,444.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6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2024年初预算时,自治区、市级部分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尚未下达;殡葬(项)。年初预算659.14万元,决算支出1,038.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7.5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部分殡葬项目实施或完工,资金于本年支付;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年初预算20.95万元,决算支出47.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8.5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社会福利院于2024年进行了取暖锅炉改造;其他社会福利支出(项)。年初预算361.21万元,决算支出350.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98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用于此项救助的困难群众人数下降;养老服务(项)。年初预算8.40万元,决算支出1,308.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576.1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此款用于宁城县中心敬老院建设项目工程款,截止2024年末该项目工程已基本完工,本年支付资金为上年结转,故差异较大。
5.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生活护理补贴(项)。年初预算1,941.84万元,决算支出2,435.76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4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2024年初预算时,自治区、市级部分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尚未下达。
6.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年初预算1,320.00万元,决算支出1,797.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6.1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2024年初预算时,自治区、市级部分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尚未下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年初预算11,955.00万元,决算支出17,803.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8.92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2024年初预算时,自治区、市级部分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尚未下达。
7.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年初预算500.00万元,决算支出614.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89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2024年初预算时,自治区、市级部分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尚未下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年初预算90.00万元,决算支出159.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7.57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2024年初预算时,自治区、市级部分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尚未下达。
8.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年初预算285.00万元,决算支出318.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6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2024年初预算时,自治区、市级部分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尚未下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年初预算3,589.90万元,决算支出4,724.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1.6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2024年初预算时,自治区、市级部分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尚未下达。
9.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年初预算0万元,决算支出7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3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此资金为上级临时发放低保重残对象一次性救济费;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城市生活救助(项)。年初预算0万元,决算支出44.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47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此资金为上级临时发放低保重残对象一次性救济费。
10.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7.52万元,决算支出17.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7.5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单位工伤失业保险增加。
(二)卫生健康支出(类)
卫生健康支出(类)决算数为 33.61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1.35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8.81万元,支出决算8.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无差异。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26.15万元,支出决算24.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8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单位2024年退休2人,调出4人致资金支出减少。
(三)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保障支出(类)决算数为 56.42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3.51万元。其中: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59.93万元,支出决算56.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1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单位2024年退休2人,调出4人致资金支出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宁城县民政局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 1,538.48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1,190.5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89.17万元、津贴补贴158.64万元、绩效工资262.6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03.32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4.0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1.2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02万元、住房公积金8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4.25万元、离休费11.93万元、退休费88.27万元。
(二)公用经费 347.9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4.28万元、印刷费2.93万元、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22.50万元、邮电费1.3万元、取暖费25万元、物业管理费27.31万元、差旅费3.49万元、维修(护)费8.88万元、租赁费0.85万元、公务接待费0.59万元、专用材料费99.74万元、专用燃料费4.81万元、劳务费31.58万元、委托业务费27.20万元、工会经费10.28万元、福利费1.2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7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3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67万元、办公设备购置3.4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22.79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宁城县民政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 33,519.90万元,其中:
(一)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1,764.11万元。主要包括:抚恤金12.16万元、生活补助89.95万元、救济费31,661.99万元,此资金主要用于发放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381.8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7.62万元、印刷费0.67万元、电费5.53万元、物业管理费44.93万元、差旅费0.02万元、专用材料费78.32万元、专用燃料费63.45万元、劳务费55.99万元、委托业务费90.89万元、工会经费3.5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9.96万元,以上资金主要用于宁城县公墓服务中心和宁城县殡仪服务中心工作经费。
(三)资本性支出 1,345.57万元。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构建1,310.9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20.87万元、专用设备购置13.80万元,此资金主要用于宁城县中心敬老院建设工程项目资金。
(四)对企业补助支出 28.35万元。主要包括:费用补贴28.35万元。此资金主要用于养老服务项目资金补贴。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宁城县民政局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全年预算 29.10万元,支出决算 29.10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全年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 28.51万元,支出决算 28.51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00%;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 0.59万元,支出决算 0.59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全年预算 29.10万元,支出决算 29.10万元,与预算差异原因:无差异,本年经批准宁城县社会救助服务中心(宁城县慈善总会秘书处)更新车辆1台。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宁城县民政局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29.1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万元,占 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28.51万元,占 97.97%;公务接待费支出 0.59万元,占 2.03%。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万元,全年出国(境)团组0 个,累计0 人次。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28.51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22.79万元。本年度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1 辆,开支内容:宁城县社会救助服务中心(宁城县慈善总会秘书处)更新车辆1台。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22.79万元,增长2279%,变动原因:经上级批准宁城县社会救助服务中心(宁城县慈善总会秘书处)更新车辆1台。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5.7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截至2024年12月31日,使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4 辆。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67万元,增长13.25%,变动原因:民政业务增加,低保入户核查范围扩大,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略增。
3.公务接待费支出 0.59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0.59万元,接待8 批次,71 人次,开支内容:主要用于一是上级主管部门来局调研指导检查工作接待;二是招商引资接待;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 0万元,接待0 批次,0 人次,开支内容:不存在此项内容。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1.07万元,下降64.29%,变动原因:严格落实中央精神,竭力缩减不必要的开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宁城县民政局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算 410.82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233.41万元,下降36.23%,变动原因:上级下达政府性基金减少。其中:
(一)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支出100.00万元,主要用于宁城县中心敬老院室外工程建设项目。
(二)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支出310.82万元,主要用于养老机构床位运营、一次性建设补贴、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养老服务站建设补贴、孤儿助学、精神病人康复福利院建设补助。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宁城县民政局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公用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宁城县民政局 2024年度公用经费支出决算347.97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470.26万元,下降57.47%,变动原因:1、宁城县红十字会2024年单独列为预算单位,不在本单位统计公用经费;2、加强机关制度管理,精简开支内容,认真贯彻上级文件精神,压缩运行经费。其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347.97万元。比上年决算相比,减少470.26万元,下降57.47%,变动原因:此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包括民政局本级和宁城县社会福利院、宁城县殡仪服务中心、宁城县救助服务中心(宁城县慈善总会秘书处)、宁城县公墓服务中心支出,其中物业管理费、专用材料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为宁城县殡仪服务中心和宁城县公墓服务中心主要工作业务所需,因2023年疫情原因,宁城县宁城县殡仪服务中心和宁城县公墓服务中心业务量增加,2024年趋于正常,故运行经费下降。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宁城县民政局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1,431.5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36.4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1,055.0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340.05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233.5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6.3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233.5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6.31%;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宁城县民政局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共有车辆 2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 辆、主要负责人用车 0辆、机要通信用车 0辆、应急保障用车 1辆、执法执勤用车 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19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 0辆,其他用车 4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 0台(套)。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宁城县民政局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组织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6个,二级项目57个,共涉及资金30682.0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15个,其中,一级项目 1 个,二级项目14个,共涉及资金474.36万元,占应纳入绩效自评的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殡葬基本服务补助资金(惠民殡葬和整治违建墓地)、自治区本级福彩公益支持购买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资金(第二批)等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8.3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15.57万元。从评价情况看,以上项目以上项目在项目决策方面,立项依据充分、程序规范,预算编制科学,资金分配合理;在项目过程方面,资金足额到位,预算执行情况较好;项目产出方面,完成率和项目验收合格率均达到100%,成本控制在预算范围内,在项目效益方面,优化环境,提升殡葬服务水平节约土地资源效益实现情况较好,群众满意度高,但长效管理机制不够健全。
(二)部门(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宁城县民政局 2024年度在决算中反映57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以及15个政府性基金项目,共72个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
1.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1,450万元,执行数为1,4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截止2024年底,该项目资金支出1,450万元,用于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发放,现已完成发放;通过该项目的资金发放,有效提高残疾人生活满意度。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本项目报财政审批,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不存在问题,2024年已实施完成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2024年度项目有序进行,保障了我单位残疾人补贴发放工作的顺利开展。下一步改进措施:1. 加强年初预算管理,参考多方因素,完成项目设立。2. 继续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制度要求,严格规范使用项目资金,做到来源清楚、去向明确,进一度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
2.高龄津贴补助资金项目自评综述:高龄津贴补助资金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929.98万元,执行数为929.9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按自治区要求,为全县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80-99周岁按照每人每月100元,100周岁及以上按照每人每月600元标准由旗县区民政局以一卡通形式发放。2024年高龄津贴自治区财政承担929.98万,其余部分由市级和县级财政共同承担,均已到位。切实保障高龄老人养老权益,提高老年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高龄津贴政策平稳有序运行,确保各级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本项目报财政审批,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不存在问题,2024年已实施完成所有内容,2024年度项目有序进行,保障了我单位养老工作的顺利开展。下一步改进措施:1. 加强年初预算管理,参考多方因素,完善项目设立。2. 继续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制度要求,严格规范使用项目资金,做到来源清楚,去向明确,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
3、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市级资金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53.8万元,执行数为53.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截止2024年底,该项目资金支出53.8万元,已完成意外险投保工作,意外保险及时拨付,通过意外险资金拨付,保障了老年人生活需求,持续提升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本项目报财政审批,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不存在问题,2024年已实施完成所有内容,2024年度项目有序进行,保障了我单位养老工作的顺利开展。下一步改进措施:1. 加强年初预算管理,参考多方因素,完善项目设立。2. 继续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制度要求,严格规范使用项目资金,做到来源清楚,去向明确,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
4、提前下达自治区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4872万元,执行数为487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截止2024年底,该项目资金支出4872万元,用于困难群众生活补贴,通过对困难群众生活补贴,提高了困难群众的生活幸福感。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本项目立项实施根据内民政发【2021】73号政策文件开展,项目报上级审批,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不存在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1. 继续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制度要求,严格规范使用项目资金,做到来源清楚、去向明确,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2. 加强年初预算管理,参考多方因素,完善项目设立。
5、文革三民生活补贴资金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54.7万元,执行数为54.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截止2024年底,该项目资金支出54.7万元,已经完成文革三民生活补贴资金的发放,保证资金及时下发。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本项目立项实施根据赤财指社【2023】6号政策文件开展,项目报上级审批,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不存在问题,2024年已实施完成精简退职三民人员补助资金发放。2024年度项目有序进行,保障了精简退职三民人员补助资金发放工作的顺利开展。下一步改进措施:1. 继续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制度要求,严格规范使用项目资金,做到来源清楚、去向明确,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2. 加强年初预算管理,参考多方因素,完善项目设立。
1
|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
项目名称 |
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 |
||||||||||||||||||||||||||||||||||||||||||||||||||||||
|
主管部门 |
宁城县民政局(部门) |
实施单位 |
宁城县民政局 |
||||||||||||||||||||||||||||||||||||||||||||||||||||
|
项目资金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
年度资金总额 |
1450 |
1450 |
1450 |
10 |
100 |
10 |
|||||||||||||||||||||||||||||||||||||||||||||||||
|
其中:财政拨款 |
1450 |
1450 |
1450 |
—— |
100 |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
|
|
—— |
|
—— |
|||||||||||||||||||||||||||||||||||||||||||||||||
|
其他资金 |
0 |
0 |
0 |
—— |
0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
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保证资金及时下达发放。 |
截止2024年底,该项目资金支出1450万元,用于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发放,现已完成发放;通过该项目的资金发放,有效提高残疾人生活满意度。 |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方向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计量单位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
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涉及人次 |
正向 |
等于 |
1450000 |
1450000.00 |
人次 |
8 |
8 |
|
||||||||||||||||||||||||||||||||||||||||||||
|
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涉及户数 |
正向 |
等于 |
14500 |
14500.00 |
户 |
7 |
7 |
|
|||||||||||||||||||||||||||||||||||||||||||||||
|
质量指标 |
任务完成率 |
正向 |
等于 |
100 |
100.00 |
% |
8 |
8 |
|
||||||||||||||||||||||||||||||||||||||||||||||
|
资金使用合规率 |
正向 |
等于 |
100 |
100.00 |
% |
7 |
7 |
|
|||||||||||||||||||||||||||||||||||||||||||||||
|
时效指标 |
补贴发放及时率 |
正向 |
等于 |
100 |
100.00 |
% |
5 |
5 |
|
||||||||||||||||||||||||||||||||||||||||||||||
|
资金下达及时率 |
正向 |
等于 |
100 |
100.00 |
% |
5 |
5 |
|
|||||||||||||||||||||||||||||||||||||||||||||||
|
成本指标 |
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人均成本 |
反向 |
小于等于 |
100 |
100.00 |
元/人 |
5 |
5 |
|
||||||||||||||||||||||||||||||||||||||||||||||
|
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总成本 |
反向 |
小于等于 |
1450 |
1450.00 |
万元 |
5 |
5 |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提升残疾人服务水平 |
定性 |
|
有所提升 |
有所提升 |
|
15 |
15 |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持续促进残疾人事业健康发展 |
定性 |
|
短期 |
短期 |
|
15 |
15 |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民政服务对象满意度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5 |
95.00 |
% |
10 |
10 |
|
|||||||||||||||||||||||||||||||||||||||||||||
|
总分 |
100 |
100.00 |
|
||||||||||||||||||||||||||||||||||||||||||||||||||||
|
|
|
|
|
|
|
|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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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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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管部门: |
宁城县民政局(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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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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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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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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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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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高龄津贴补助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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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管部门 |
宁城县民政局(部门) |
实施单位 |
宁城县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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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资金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
年度资金总额 |
929.98 |
929.98 |
929.98 |
10 |
100 |
10 |
|||||||||||||||||||||||||||||||||||||||||||||||||
|
其中:财政拨款 |
929.98 |
929.98 |
929.98 |
—— |
100 |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0 |
0 |
0 |
—— |
0 |
—— |
|||||||||||||||||||||||||||||||||||||||||||||||||
|
其他资金 |
0 |
0 |
0 |
—— |
0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
高龄津贴补助资金,保证资金及时下达发放。 |
截止2024年底,该项目资金支出929.98万元,已完成高龄津贴发放工作,通过该项目实施,保障了老年人生活需求,提高了老年人的生活水平。 |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方向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计量单位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
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高龄津贴补助资金涉及人数 |
正向 |
等于 |
92998 |
92998.00 |
人 |
8 |
8 |
|
||||||||||||||||||||||||||||||||||||||||||||
|
高龄津贴补助资金涉及户数 |
正向 |
等于 |
45681 |
45681.00 |
户 |
7 |
7 |
|
|||||||||||||||||||||||||||||||||||||||||||||||
|
质量指标 |
任务完成率 |
正向 |
等于 |
100 |
100.00 |
% |
8 |
8 |
|
||||||||||||||||||||||||||||||||||||||||||||||
|
资金使用合规率 |
正向 |
等于 |
100 |
100.00 |
% |
7 |
7 |
|
|||||||||||||||||||||||||||||||||||||||||||||||
|
时效指标 |
资金下达及时率 |
正向 |
等于 |
100 |
100.00 |
% |
5 |
5 |
|
||||||||||||||||||||||||||||||||||||||||||||||
|
补贴发放及时率 |
正向 |
等于 |
100 |
100.00 |
% |
5 |
5 |
|
|||||||||||||||||||||||||||||||||||||||||||||||
|
成本指标 |
高龄津贴补助资金人均成本 |
反向 |
小于等于 |
100 |
100.00 |
元/人 |
5 |
5 |
|
||||||||||||||||||||||||||||||||||||||||||||||
|
高龄津贴补助资金总成本 |
反向 |
小于等于 |
929.98 |
929.98 |
万元 |
5 |
5 |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提升养老服务水平 |
定性 |
|
有所提升 |
有所提升 |
|
15 |
15 |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持续促进养老服务事业健康发展 |
定性 |
|
短期 |
短期 |
|
15 |
1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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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民政服务对象满意度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5 |
95.00 |
% |
10 |
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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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分 |
100 |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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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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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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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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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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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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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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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宁城县民政局(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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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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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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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3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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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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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市级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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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管部门 |
宁城县民政局(部门) |
实施单位 |
宁城县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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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资金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
年度资金总额 |
53.8 |
53.8 |
53.8 |
10 |
100 |
10 |
|||||||||||||||||||||||||||||||||||||||||||||||||
|
其中:财政拨款 |
53.8 |
53.8 |
53.8 |
—— |
100 |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
|
|
—— |
|
—— |
|||||||||||||||||||||||||||||||||||||||||||||||||
|
其他资金 |
0 |
0 |
0 |
—— |
0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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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级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资金,保障资金及时下达发放。 |
截止2024年底,该项目资金支出53.8万元,已完成意外险投保工作,意外保险及时拨付,通过意外险资金拨付,保障了老年人生活需求,持续提升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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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方向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计量单位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
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市级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资金涉及人数 |
正向 |
等于 |
3 |
3.00 |
万人 |
8 |
8 |
|
||||||||||||||||||||||||||||||||||||||||||||
|
市级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资金涉及机构数 |
正向 |
等于 |
2 |
2.00 |
个 |
7 |
7 |
|
|||||||||||||||||||||||||||||||||||||||||||||||
|
质量指标 |
保险缴纳准确率 |
正向 |
等于 |
100 |
100.00 |
% |
8 |
8 |
|
||||||||||||||||||||||||||||||||||||||||||||||
|
资金使用合规率 |
正向 |
等于 |
100 |
100.00 |
% |
7 |
7 |
|
|||||||||||||||||||||||||||||||||||||||||||||||
|
时效指标 |
缴纳保险及时率 |
正向 |
等于 |
100 |
100.00 |
% |
5 |
5 |
|
||||||||||||||||||||||||||||||||||||||||||||||
|
资金下达及时率 |
正向 |
等于 |
100 |
100.00 |
% |
5 |
5 |
|
|||||||||||||||||||||||||||||||||||||||||||||||
|
成本指标 |
市级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资金最高标准 |
反向 |
小于等于 |
2 |
2.00 |
万 |
5 |
5 |
|
||||||||||||||||||||||||||||||||||||||||||||||
|
市级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资金总成本 |
反向 |
小于等于 |
53.8 |
53.80 |
万元 |
5 |
5 |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提升养老服务水平 |
定性 |
|
有所提升 |
有所提升 |
|
15 |
15 |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持续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 |
定性 |
|
短期 |
短期 |
|
15 |
15 |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养老服务对象满意度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5 |
95.00 |
% |
10 |
10 |
|
|||||||||||||||||||||||||||||||||||||||||||||
|
总分 |
100 |
100.00 |
|
||||||||||||||||||||||||||||||||||||||||||||||||||||
|
|
|
|
|
|
|
|
(盖章) |
||||||||||||||||||||||||||||||||||||||||||||||||
|
|
|
|
|
|
|
|
|||||||||||||||||||||||||||||||||||||||||||||||||
|
|
|
|
|
|
|
|
主管部门: |
宁城县民政局(部门) |
|||||||||||||||||||||||||||||||||||||||||||||||
|
|
|
|
|
|
|
|
2025年3月5日
|
||||||||||||||||||||||||||||||||||||||||||||||||
|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
项目名称 |
提前下达自治区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 | ||||||||||||||||||||||||||||||||||||||||||||||||||||||
|
主管部门 |
宁城县民政局(部门) |
实施单位 |
宁城县民政局 | ||||||||||||||||||||||||||||||||||||||||||||||||||||
|
项目资金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
年度资金总额 |
4872 |
4872 |
4872 |
10 |
100 |
10 | |||||||||||||||||||||||||||||||||||||||||||||||||
|
其中:财政拨款 |
4872 |
4872 |
4872 |
—— |
100 |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
|
|
—— |
|
—— | |||||||||||||||||||||||||||||||||||||||||||||||||
|
其他资金 |
0 |
0 |
0 |
—— |
0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
提前下达自治区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保证资金及时下达发放。 |
截止2024年底,该项目资金支出4872万元,用于困难群众的救助,已完成困难救助35614人,通过该项目的实施,有效改善了困难群众的生活,提高了其幸福感。 |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方向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计量单位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
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提前下达自治区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涉及人数 |
正向 |
等于 |
35614 |
35614.00 |
人 |
8 |
8 |
| ||||||||||||||||||||||||||||||||||||||||||||
|
提前下达自治区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涉及户数 |
正向 |
等于 |
9815 |
9815.00 |
户 |
7 |
7 |
| |||||||||||||||||||||||||||||||||||||||||||||||
|
质量指标 |
任务完成率 |
正向 |
等于 |
100 |
100.00 |
% |
8 |
8 |
| ||||||||||||||||||||||||||||||||||||||||||||||
|
资金使用合规率 |
正向 |
等于 |
100 |
100.00 |
% |
7 |
7 |
| |||||||||||||||||||||||||||||||||||||||||||||||
|
时效指标 |
补贴发放及时率 |
正向 |
等于 |
100 |
100.00 |
% |
5 |
5 |
| ||||||||||||||||||||||||||||||||||||||||||||||
|
资金下达及时率 |
正向 |
等于 |
100 |
100.00 |
% |
5 |
5 |
| |||||||||||||||||||||||||||||||||||||||||||||||
|
成本指标 |
提前下达自治区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人均成本 |
反向 |
小于等于 |
13.68 |
13.68 |
元/人 |
5 |
5 |
| ||||||||||||||||||||||||||||||||||||||||||||||
|
提前下达自治区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总成本 |
反向 |
小于等于 |
4872 |
4872.00 |
万元 |
5 |
5 |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提升社会救助服务水平 |
定性 |
|
有所提升 |
有所提升 |
|
15 |
15 |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持续促进社会救助事业健康发展 |
定性 |
|
短期 |
短期 |
|
15 |
15 |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民政服务对象满意度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5 |
95.00 |
% |
10 |
10 |
| |||||||||||||||||||||||||||||||||||||||||||||
|
总分 |
100 |
100.00 |
| ||||||||||||||||||||||||||||||||||||||||||||||||||||
|
|
|
|
|
|
|
|
(盖章) | ||||||||||||||||||||||||||||||||||||||||||||||||
|
|
|
|
|
|
|
| |||||||||||||||||||||||||||||||||||||||||||||||||
|
|
|
|
|
|
|
|
主管部门: |
宁城县民政局(部门) | |||||||||||||||||||||||||||||||||||||||||||||||
|
|
|
|
|
|
|
|
2025年3月 5 日
| ||||||||||||||||||||||||||||||||||||||||||||||||
|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
项目名称 |
文革三民生活补贴资金 |
||||||||||||||||||||||||||||||||||||||||||||||||||||||
|
主管部门 |
宁城县民政局(部门) |
实施单位 |
宁城县民政局 |
||||||||||||||||||||||||||||||||||||||||||||||||||||
|
项目资金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
年度资金总额 |
54.7 |
54.7 |
54.7 |
10 |
100 |
10 |
|||||||||||||||||||||||||||||||||||||||||||||||||
|
其中:财政拨款 |
54.7 |
54.7 |
54.7 |
—— |
100 |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
|
|
—— |
|
—— |
|||||||||||||||||||||||||||||||||||||||||||||||||
|
其他资金 |
0 |
0 |
0 |
—— |
0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
文革三民生活补贴资金,保证资金及时下达发放。 |
截至2024年底,该项目资金支出54.7万元,用于文革三民生活补贴资金,已完成文革三民104人,通过该项目的实施,有效改善了文革三民群众的生活,提高了其幸福感。 |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方向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计量单位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
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文革三民生活补贴资金涉及人数 |
正向 |
等于 |
104 |
104.00 |
人 |
8 |
8 |
|
||||||||||||||||||||||||||||||||||||||||||||
|
文革三民生活补贴资金涉及人次 |
正向 |
等于 |
866 |
866.00 |
人次 |
7 |
7 |
|
|||||||||||||||||||||||||||||||||||||||||||||||
|
质量指标 |
任务完成率 |
正向 |
等于 |
100 |
100.00 |
% |
8 |
8 |
|
||||||||||||||||||||||||||||||||||||||||||||||
|
资金使用合规率 |
正向 |
等于 |
100 |
100.00 |
% |
7 |
7 |
|
|||||||||||||||||||||||||||||||||||||||||||||||
|
时效指标 |
补贴发放及时率 |
正向 |
等于 |
100 |
100.00 |
% |
5 |
5 |
|
||||||||||||||||||||||||||||||||||||||||||||||
|
资金下达及时率 |
正向 |
等于 |
100 |
100.00 |
% |
5 |
5 |
|
|||||||||||||||||||||||||||||||||||||||||||||||
|
成本指标 |
文革三民生活补贴资金人均成本 |
反向 |
小于等于 |
63.5 |
63.50 |
元/人 |
5 |
5 |
|
||||||||||||||||||||||||||||||||||||||||||||||
|
文革三民生活补贴资金总成本 |
反向 |
小于等于 |
54.7 |
54.70 |
万元 |
5 |
5 |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提升民政事业服务水平 |
定性 |
|
有所提升 |
0 |
|
15 |
15 |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持续促进民政事业健康发展 |
定性 |
|
短期 |
0 |
|
15 |
15 |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民政服务对象满意度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5 |
95.00 |
% |
10 |
10 |
|
|||||||||||||||||||||||||||||||||||||||||||||
|
总分 |
100 |
100.00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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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盖章)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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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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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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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宁城县民政局(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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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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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3月 5日 |
||||||||||||||||||||||||||||||||||||||||||||||||
(三)部门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以提前下达自治区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项目为例,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100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部门项目绩效评价得分情况详见部门单位具体绩效评价结果。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简介。
提前下达自治区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
(二)绩效目标设定及指标完成情况。
年度绩效目标:提前下达自治区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保证资金及时下达发放。
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截2024年底,该项目资金支出4,872万元,用于困难群众的救助,已完成困难救助35,614人,通过该项目的实施,有效改善了困难群众的生活,提高了其幸福感。
(三)偏差分析及整改措施。
该项目各项指标均已完成,达到预期效益,不存在偏差情况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内容,是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升公共服务质量的关键举措。为解决当前预算绩效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瞿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目的是为了降低部门履行职能任务的成本,提高财政支出效率。通过绩效自评,完善项目的管理办法,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并为确定以后年度的支出预算提供依据。为规范和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强化支出责任,建立科学、规范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及时发现自身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采取有力的措施,确保项目实施及时发挥效益。
(二)项目资金投入情况。
本项目资金年初预算数4,87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4,872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本项目资金年度调整金额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本项目资金变动后预算数4,87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4,872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本项目资金全年执行数4,872万元、执行率为100%,其中:财政拨款4,872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三)项目资金产出情况。
本项目预算资金为4,872万元,到位4,872万元,实际支出资金为4,872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资金主要用于发放困难群众救助资金。资金支出准确无误,支出审批程序规范,支出附件齐全,大项支出均经单位主要领导研究审核审议,资金支出规范手续合格,且未发生超范围,超标准支出,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以及其他不符合制度规定的支出,保障资金使用的合法合规,严格执行会计准则要求。
(四)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我单位在遵守国家、自治区、相关政策与管理办法的同时,还制定了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制度包含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往来资金结算管理、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结转结余资金管理等制度,同时还制定了合同、采购、资产等管理制度,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在制度上为项目提供了指导以及规范。本项目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实际支出与项目规定的用途一致,财务制度执行严格,项目资金无违规行为,该资金管理状况良好。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 产出指标
1.数量指标
(1)提前下达自治区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涉及人数(人),目标值35,614,完成值35,614,分值8,得分8。
(2)提前下达自治区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涉及户数(户),目标值9,815,完成值9,815,分值7,得分7。
2.质量指标
(1)任务完成率(%),目标值100,完成值100,分值8,得分8。
(2)资金使用合规率(%),目标值100,完成值100,分值7,得分7。
3.时效指标
(1)补贴发放及时率(%),目标值100,完成值100,分值5,得分5。
(2)资金下达及时率(%),目标值100,完成值100,分值5,得分5。
4.成本指标
(1)提前下达自治区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人均成本(元/人),目标值13.68,完成值13.68,分值5,得分5。
(2)提前下达自治区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总成本(万元),目标值4872,完成值4872,分值5,得分5。
(二) 效益指标
5.社会效益指标
(1)提升社会救助服务水平,目标值有所提升,完成值,分值15,得分15。
6.可持续影响指标
(1)持续促进社会救助事业健康发展,目标值短期,完成值,分值15,得分15。
(三) 满意度指标
7.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1)民政服务对象满意度(%),目标值95,完成值95,分值10,得分10。
(四) 自评得分情况
本项目绩效自评得分100分,等级为优。
四、存在问题
(一)项目立项、实施存在问题。
本项目立项实施根据政策文件开展,项目报财政审批,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不存在问题,2024年已实施完成所有内容,项目有序进行,保障了我单位养老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资金管理使用存在问
本项目专款专用,统筹安排,按照计划管理,按照实际发生支付,实际支出与项目规定的用途一致,不存在超范围超标准支出,挤占挪用等违法违规问题,资金管理不存在问题。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后续工作计划。
以后年度工作中,我单位将进一步细化量化绩效管理工作与预算项目,进一步强化预算管理意识,预算编制前多与有关各方做好沟通衔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准确性和可控性。强化预算的刚性约束,凡事做到“先预算后开支”,并重视对财政资金的追踪问效,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反思此次工作过程中所犯错误,总结经验,不断完善自身绩效工作,提高业务水平与能力,合理合规使用资金,规范进行会计核算,有效控制财务,在以后的工作中不断强化对项目绩效的落实工作,继续高质量完成年初设定目标。
(二)措施及办法。
1. 加强年初预算管理,参考多方因素,完善项目设立。
2. 继续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制度要求,严格规范使用项目资金,做到来源清楚,去向明确,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教育收费: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结余分配:指单位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部门(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贾相彦 联系电话:0476-4231149
第五部分 部门(单位)决算表
附:宁城县民政局2024年决算公开表。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