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4年度部门(单位)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部门(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公用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政府采购支出信息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1.主要职能。
综合管理职责,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赤峰市、宁城县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组织指导、统筹协调、监督检查、考核考评城市管理及城市综合执法工作等;
2、城市规划实施执法职责,对建设单位和个人违反城乡规划、未经规划许可和未按规划许可组织建设、擅自变更建设项目规划设计和用途,违法违违规临时建设及经批准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期不拆除,既有建筑违法违规搭建附着物的查处等;
3、违法建设治理职责,对未经施工许可或未按国务院有关规定批准开工报告实施工程建设的违法违规建设行为的查处;
4、市政、公用运行管理和执法职责,对占用或挖掘城市道路审批和修复工程的验收,对未经批准或未按批准要求使用、挖掘、侵占、破坏城市道路和损害市政公用设施等行为的查处;
5、房地产市场执法职责,对未取得资质或超越资质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未经许可销售房屋及房地产经纪机构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
6、物业管理执法职责,负责对物业企业从业行为的监管等;
7、园林绿化执法职责,对在城镇绿地范围内破坏城镇绿化行为及擅自占用城市绿地行为的查处等;
8、市容市貌管理和执法职责,组织、监督、协调、指导市容市貌综合整治行动等;
9、卫生环境管理和执法职责,统筹协调指导城市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负责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工作,垃圾处理及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的监管等;
10、环境保护执法职责,对社会生活噪声污染、房屋拆迁现场扬尘污染、露天烧烤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行为的监管;
11、水务执法职责,对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垃圾和在城市河道违法违规建设建筑物、构筑物、违法违规取土等行为的查处;
12、工商执法职责,对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户外广告内容违法违规等行为的查处;
13、食品药品执法职责,对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餐饮摊点无证经营以及街头违法违规回收贩卖药品等行为的查处;
14、交通管理执法职责,对利用城市公共区域设置露天地面停车场、停车泊位,未经许可占用城市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行为的监管;
15、应急管理职责;
16、建设维护维修管理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部门职责分工,单位名称为宁城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单位性质为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单位编制人员87人。实有人数为577人,下设3个股室:办公室、财务室、执法督查室。3个执法大队:市容市貌执法大队,城市规划执法大队,环卫大队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本单位无下属单位。
2.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具体包括:详细情况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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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
1 |
宁城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三、2024年度部门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市容秩序整治持续发力
全年清理店外摆放30512处,店外经营3231处,暂扣经营设备435台,清理店外违规装修物料210处,处理噪音污染423起,清理违规设置彩虹门、宣传道旗等145处,清理破损、违规条幅1022处,清理乱贴乱画、“涂鸦”小广告32000余处,拆除破损、闲置户外广告及牌匾标识411块,暂扣“僵尸车”8辆、机动车违规停放贴处罚64辆、清理“二手车”20家396辆,减少共享单车停放90处400辆,清理违规设置防撞石球、阻车桩31处,暂扣乱停乱放非机动车618辆。
(二)城市空气质量明显改善
全年在建项目施工现场全部进行统一围挡,均按规定对出入口进行硬化,并安装冲洗设备。加强散流体车辆管理,完成了对渣土运输车辆的GPS安装工作,渣土(建筑垃圾)运输许可做到一车一证。组织集中现场检查35次,检查施工作业运输车辆125台,警告32台,处罚1台。检查餐饮企业284家,检测污染餐饮企业8家,处理油烟污染投诉8起,下发整改通知12份。处理露天焚烧现象5起,处理各类噪声污染案件25起,下发整改通知12份。
(三)环境卫生管理更加精细
加大“三清一保”工作力度,坚持每月一次集中整治,对城区积存、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建筑垃圾、生活垃圾进行集中清理,先后出动环卫工人300余人次,清理积存建筑及生活垃圾约2400立方。强化道路扬尘污染治理,日出动清扫车、洒水车、抑尘车22台,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0%以上。加强公厕卫生保洁、消毒消杀工作,公厕卫生环境明显改善。垃圾清运做到日产日清,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
(四)违建查处力度不断增强
本着“控新拆旧”原则,利用空中航拍和地面巡查方式,严厉查处违法建设行为,加强对老旧小区违建摸排,做到发现一处、查处一处、拆除一处,确保城市规划区规划执法全覆盖。全年共拆除违法建筑52处,合计2154平方米,严厉打击了违法建设行为,有效控制了违法建设的增长。
(五)市政设施维护成效显著
加强市政设施设备日常管理维修维护,实施城区路面维修维护7100平方米,沥青路面灌封总长度约30公里,维修人行道透水方砖路面1200平方米,大理石路面288平方米。更换雨污井盖422个,井篦子112余套,疏通污水管道150余次约5.65千米。维修更换公园、广场景观灯146盏,更换灯罩162块,更换电缆检查井盖5套,安装阻车链5处。处理变压器、配电室损坏故障150余次,维修路灯电缆故障155处,更换地下电缆380余米,对城区51台路灯专用变压器进行检查加油。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宁城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均为 4698.56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 -293.35万元,增长 -5.88%,变动原因:本年度财政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投入资金力度减少;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 -2515.32万元,增长 -34.87%。其中:
(一)收入决算总计 4698.56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决算合计 4698.56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2515.32万元,增长 -34.87%,变动原因:本年度财政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与维修维护方面投入资金减少。
2.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 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 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3.年初结转和结余 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 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二)支出决算总计 4698.56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决算合计 4698.56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2515.32万元,增长 -34.87%,变动原因:本年度财政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与维修维护项目投入资金减少。
2.结余分配 0万元。结余分配事项: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 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3.年末结转和结余 0万元。结转和结余事项: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 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宁城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度本年收入决算合计 4698.56万元,其中: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4698.56万元,占 100.00%;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万元,占 0%;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万元,占 0%;
本年上级补助收入 0万元,占 0%;
本年事业收入 0万元,占 0%;
本年经营收入 0万元,占 0%;
本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万元,占 0%;
本年其他收入 0万元,占 0%。
图1.收入决算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宁城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度本年支出决算合计 4698.56万元,其中:
本年基本支出 2823.84万元,占 60.10%;
本年项目支出 1874.72万元,占 39.90%;
本年上缴上级支出 0万元,占 0%;
本年经营支出 0万元,占 0%;
本年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万元,占 0%。

图2.支出决算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宁城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均为 4698.56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 -293.35万元,增长 -5.88%,变动原因:本年度财政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投入资金力度减少;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 -2515.32万元,增长 -34.87%,变动原因:本年度财政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与维修维护项目投入资金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宁城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4698.56万元。与年初预算 4991.91万元相比,完成年初预算的 94.12%。其中:
(一)城乡社区支出(类)
城乡社区支出类决算数为4329.49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 176.9万元。其中:
1.城管城法类,年初预算为1243.16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008.29万元,完成预算的8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我单位人员减少及办公费的减少。
2.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类,年初预算为502.16万元,支出决算数为669.4元,完成预算的133.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度我单位增加了公共基础设施维修维护。
3、城乡环境卫生类,年初预算为2761.0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651.8万元,完成预算的9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主要是我单位减少市政维修维护费。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决算数为 202.92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 -3.28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192.42万元,支出决算122.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养老保险基数调整。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50.83万元,支出决算75.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因退休人员一部分工资调整到财政发工资。
3.其他社会保障就业年初预算13.79万元,支出决算4.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工伤保险调整。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
卫生健康支出(类)决算数为 61.97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 -22.21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9.03万元,支出决算5.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7.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因医保基数调整。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71.15万元,支出决算56.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我单位医保人员减少,所以支出减少。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保障支出(类)决算数为 104.17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 -40.14万元。其中: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144.32万元,支出决算104.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因我单位人员减少,所以支出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宁城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 2823.84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2672.8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16.56万元、津贴补贴478.9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22.2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9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1.97万元、住房公积金104.1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402.2万元、退休费75.76万元、医疗费补助6.06万元。
(二)公用经费 150.9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05.1万元、印刷费3.86万元、邮电费0.5万元、、差旅费2.81万元、维修(护)费、租赁费5.4万元、公务接待费0.32万元、专用材料费、劳务费1.27万元、工会经费8万元、福利费0.9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2.76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宁城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 1874.72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1129.6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1.27万元、电费357.05万元、取暖费15.81万元、差旅费2.15万元、维修(护)费3.23万元、专用材料费32万元、专用燃料费319万元、委托业务费387.92万元。
(三)资本性支出745.13万元。主要包括:基础设施建设731.9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13.14万元。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宁城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全年预算 13.46万元,支出决算 13.46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全年预算 0万元,支出决算 0万元,完成预算的 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 13.14万元,支出决算 13.14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00%;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 0.32万元,支出决算 0.32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全年预算 13.46万元,支出决算 13.46万元,与预算差异原因我单位“三公”经费,在此项支出中列支未超预算。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宁城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13.46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万元,占 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13.14万元,占 97.63%;公务接待费支出 0.32万元,占 2.37%。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万元,全年出国(境)团组0 个,累计0 人次。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 0%,变动原因:我单位没有因公出因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13.14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13.14万元。本年度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3 辆,开支内容:购置执法执勤用车。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13.14万元,增长100%,变动原因:因我单位工作需要购置了3辆执法执勤用车。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24年12月31日,使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 辆。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 0%,变动原因:我单位没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 0.32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0.32万元,接待6 批次,26 人次,开支内容:无;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 0万元,接待0 批次,0 人次,开支内容:无。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1.17万元,增长 -78.52%,变动原因:本年度接待上级领导检查工作次数减少。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宁城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512.53万元,增长 -100.00%,变动原因: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宁城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 0%,变动原因: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类)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款)“三供一业”移交补助支出(项)支出0万元。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公用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宁城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度公用经费支出决算 150.97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60.16万元,增长 66.24%,变动原因:本年度办公经费支出增加。其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 0万元。比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 0%,变动原因:我单位类型为全额事业类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宁城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875.3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256.7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199.0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419.46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536.0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1.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511.3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8.4%;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宁城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共有车辆 4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 辆、主要负责人用车 0辆、机要通信用车 0辆、应急保障用车 0辆、执法执勤用车 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 0辆,其他用车 42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 0台(套)。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宁城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组织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21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2282.6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其中,一级项目 0 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应纳入绩效自评的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组织对电费项目、车辆加油费项目、日杂五金劳保项目、维修维护运行费项目及劳务派遣人员经费等 5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46.68万元,其中,对电费项目、车辆加油费项目、日杂五金劳保项目、维修维护运行费项目及劳务派遣人员经费项目分别委托相关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看,以上项目在资料整理、数据分析基础上,依据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打分,“电费项目”、“车辆加油费项目”、“日杂五金劳保项目”、“维修维护运行费项目”、“劳务派遣人员经费项目”得出该项目综合评分分数为100分,评级为“优”。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宁城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度在决算中反映21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以及0个政府性基金项目, 共21个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
1.电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9.19分。全年预算数为388.7万元,执行数为357.05万元,完成预算的91.86%。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保证天义城区路灯正常使用,保障广大居民的生产生活夜间照明。保证垃圾清工作及时环境卫生干净。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问题无原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2.车辆加油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62.6分。全年预算数为420万元,执行数为319万元,完成预算的75.95%。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截至到2024年底,保证天义城区路灯正常使用,保障广大居民的生产生活夜间照明。保证垃圾清工作及时环境卫生干净。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没有发现问题及原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3.日杂五金劳保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88.89分。全年预算数为36万元,执行数为32万元,完成预算的88.89%。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截至到2024年底,该项目资金支出32万元,用于天义城区环境卫生保洁职购置日杂劳保五金用具。通过实施该项目,改善了城市环境,居民对居住环境很满意。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没有发现问题及原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4.维修维护运行费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15.81万元,执行数为15.8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截至到2024年底,该项目资金支出15.81万元,用于天义城区市政基础设施垃圾维护。通过实施该项目,改善了城市环境,居民对居住环境很满意。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没有发现问题及原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5.劳务派遣人员经费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386.17万元,执行数为386.1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截至到2024年底,该项目资金支出386.17万元,用于下达95名劳务派遣协管人员经费。通过实施该项目,劳务派遣协管人员很满意。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没有发现问题及原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
项目名称 |
电费 | ||||||||||
|
主管部门 |
宁城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 |
实施单位 |
宁城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
|
项目资金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
年度资金总额 |
388.7 |
388.7 |
357.05 |
10 |
918600 |
9.19 | |||||
|
其中:财政拨款 |
388.7 |
388.7 |
357.05 |
—— |
918600 |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
|
|
—— |
|
—— | |||||
|
其他资金 |
0 |
0 |
0 |
—— |
0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
根据我单位承担的职能,为保障城区公共设施正常运转,缴纳城区路灯、监控、交通岗、公厕、垃圾转运站等公共基础实施电费 |
截至到2024年底,该项目资金支出3577.05万元,用于天义城区路灯、监控、交通岗、公厕、垃圾转运站等公共基础实施电费。通过实施该项目,改善了城市环境,居民对居住环境很满意。 |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方向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计量单位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城区路灯监控及交通岗 |
正向 |
大于等于 |
3100 |
3100.00 |
个 |
8 |
8 |
|
|
城区垃圾转运站及公厕 |
正向 |
大于等于 |
290 |
290.00 |
个 |
7 |
7 |
| |||
|
质量指标 |
各项电路的正常使用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5 |
95.00 |
% |
8 |
8 |
| ||
|
安全服务质量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5 |
95.00 |
% |
7 |
7 |
| |||
|
时效指标 |
路灯供电时间 |
定性 |
|
2024年1-12月晚4时-晚9时 |
2024年1-12月晚4时-晚9时 |
|
5 |
5 |
| ||
|
垃圾转运站及公厕及监控及交通岗供电时间 |
定性 |
|
2024年1-12月 |
2024年1-12月 |
|
5 |
5 |
| |||
|
成本指标 |
路灯监控及交通岗电费 |
反向 |
小于等于 |
280.7 |
280.70 |
万元 |
6 |
6 |
| ||
|
垃圾转运站及公厕电费 |
反向 |
小于等于 |
108 |
108.00 |
万元 |
4 |
4 |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公共基础设施运行 |
定性 |
|
正常 |
正常 |
|
10 |
10 |
| |
|
生态效益指标 |
改善城乡社区环境卫生 |
定性 |
|
有效改善 |
有效改善 |
|
10 |
10 |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保障公共基础设施运行时间 |
定性 |
|
2024年 |
2024年 |
|
10 |
10 |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居民满意度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5 |
95.00 |
% |
10 |
10 |
| |
|
总分 |
100 |
99.19 |
| ||||||||
|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
项目名称 |
车辆燃油费 | ||||||||||
|
主管部门 |
宁城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 |
实施单位 |
宁城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
|
项目资金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
年度资金总额 |
420 |
420 |
319 |
10 |
759500 |
7.6 | |||||
|
其中:财政拨款 |
420 |
420 |
319 |
—— |
759500 |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
|
|
—— |
|
—— | |||||
|
其他资金 |
0 |
0 |
0 |
—— |
0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
根据我单位承担的综合执法及城乡社区环境卫生保洁职能,下达燃油费指标保障85台车辆正常运行。 |
截至2024年底,该项目资金支出了420万元,保障了天义城区执法、保洁等用车,保障了所有车辆加油及时率。 |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方向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计量单位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柴油车辆 |
正向 |
等于 |
55 |
55.00 |
台 |
8 |
8 |
|
|
汽油车辆 |
正向 |
等于 |
30 |
30.00 |
台 |
7 |
7 |
| |||
|
质量指标 |
经费使用合格率 |
正向 |
等于 |
100 |
100.00 |
% |
7 |
7 |
| ||
|
燃油质量验收合格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8 |
98.00 |
% |
8 |
8 |
| |||
|
时效指标 |
车辆加油时间 |
定性 |
|
每周二及周五 |
每周二及周五 |
|
5 |
0 |
| ||
|
加油及时率 |
正向 |
等于 |
100 |
100.00 |
% |
5 |
5 |
| |||
|
成本指标 |
汽油 |
反向 |
小于等于 |
120 |
120.00 |
万元 |
5 |
5 |
| ||
|
柴油 |
反向 |
小于等于 |
300 |
300.00 |
万元 |
5 |
5 |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保障单位正常运行运转 |
定性 |
|
有效保障 |
有效保障 |
|
10 |
0 |
| |
|
生态效益指标 |
改善城乡社区环境卫生 |
定性 |
|
明显改善 |
明显改善 |
|
10 |
0 |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持续保障车辆正常行驶 |
定性 |
|
长期 |
长期 |
|
10 |
0 |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车辆使用人满意度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5 |
95.00 |
% |
10 |
10 |
| |
|
总分 |
100 |
62.60 |
| ||||||||
|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
项目名称 |
日杂劳保用具 | ||||||||||
|
主管部门 |
宁城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 |
实施单位 |
宁城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
|
项目资金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
年度资金总额 |
36 |
36 |
32 |
10 |
888900 |
8.89 | |||||
|
其中:财政拨款 |
36 |
36 |
32 |
—— |
888900 |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
|
|
—— |
|
—— | |||||
|
其他资金 |
0 |
0 |
0 |
—— |
0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
根据我单位承担的城乡社区环境卫生保洁职能,购置日杂劳保五金用具。 |
截至到2024年底,该项目资金支出32万元,用于天义城区环境卫生保洁职购置日杂劳保五金用具。通过实施该项目,改善了城市环境,居民对居住环境很满意。 |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方向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计量单位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环卫扫帚 |
反向 |
小于等于 |
20000 |
20000.00 |
把 |
7 |
7 |
|
|
环卫雨衣 |
反向 |
小于等于 |
1066 |
1066.00 |
套 |
8 |
8 |
| |||
|
质量指标 |
资金使用合格率 |
正向 |
等于 |
100 |
100.00 |
% |
8 |
8 |
| ||
|
用具材料合格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8 |
98.00 |
% |
7 |
7 |
| |||
|
时效指标 |
用具购置及时率 |
正向 |
等于 |
100 |
100.00 |
% |
5 |
5 |
| ||
|
每次购置用具约定送货期限 |
反向 |
小于等于 |
7 |
7.00 |
天 |
5 |
5 |
| |||
|
成本指标 |
环卫扫帚 |
反向 |
小于等于 |
20 |
20.00 |
万元 |
5 |
5 |
| ||
|
环卫雨衣 |
反向 |
小于等于 |
16 |
14.00 |
万元 |
5 |
5 |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提高城区居民生产生活质量 |
定性 |
|
有效提高 |
有效提高 |
|
10 |
10 |
| |
|
生态效益指标 |
改善城乡社区环境卫生 |
定性 |
|
明显改善 |
明显改善 |
|
10 |
10 |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用具使用年限 |
定性 |
|
3个月 |
3个月 |
|
10 |
10 |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使用人员满意度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5 |
0.00 |
% |
10 |
0 |
| |
|
总分 |
100 |
88.89 |
| ||||||||
|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
项目名称 |
垃圾场运行维护费 | ||||||||||
|
主管部门 |
宁城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 |
实施单位 |
宁城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
|
项目资金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
年度资金总额 |
0 |
15.81 |
15.81 |
10 |
1000000 |
10 | |||||
|
其中:财政拨款 |
0 |
15.81 |
15.81 |
—— |
1000000 |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
|
|
—— |
|
—— | |||||
|
其他资金 |
0 |
0 |
0 |
—— |
0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
根据我单位承担的城乡社区环境卫生维护职能,保障垃圾场的正常运行运转。 |
截至到2024年底,该项目资金支出15.81万元,用于天义城区市政基础设施垃圾维护。通过实施该项目,改善了城市环境,居民对居住环境很满意。 |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方向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计量单位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垃圾取暖面积 |
正向 |
等于 |
12.05 |
12.50 |
公顷 |
7 |
7 |
|
|
购煤 |
正向 |
等于 |
160 |
160.00 |
吨 |
8 |
8 |
| |||
|
质量指标 |
室内温度达标率 |
正向 |
等于 |
100 |
100.00 |
% |
7 |
7 |
| ||
|
煤炭质量合格率 |
正向 |
等于 |
100 |
100.00 |
% |
8 |
8 |
| |||
|
时效指标 |
保障供暖时间 |
定性 |
|
2023年10月15日至2024年5月1日 |
2023年10月15日至2024年5月1日 |
|
5 |
5 |
| ||
|
煤炭送达时间 |
定性 |
|
签订合同后10天内 |
签订合同后10天内 |
|
5 |
5 |
| |||
|
成本指标 |
煤炭总价 |
正向 |
等于 |
15.81 |
15.81 |
万元 |
5 |
5 |
| ||
|
每吨煤炭价格 |
反向 |
小于等于 |
989 |
989.00 |
元 |
5 |
5 |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居民居住环境 |
定性 |
|
明显改善 |
明显改善 |
|
10 |
10 |
| |
|
生态效益指标 |
提升城乡社区环境卫生质量 |
定性 |
|
有效提升 |
有效提升 |
|
10 |
10 |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持续保障垃圾场正常运转 |
定性 |
|
长期 |
长期 |
|
10 |
10 |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居民满意度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5 |
95.00 |
% |
10 |
10 |
| |
|
总分 |
100 |
100 |
| ||||||||
|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
项目名称 |
劳务派遣人员经费 | ||||||||||
|
主管部门 |
宁城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 |
实施单位 |
宁城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
|
项目资金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
年度资金总额 |
386.17 |
386.17 |
386.17 |
10 |
1000000 |
10 | |||||
|
其中:财政拨款 |
386.17 |
386.17 |
386.17 |
—— |
1000000 |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
|
|
—— |
|
—— | |||||
|
其他资金 |
0 |
0 |
0 |
—— |
0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
根据我单位承担的综合执法职能,下达95名劳务派遣协管人员经费。 |
截至到2024年底,该项目资金支出386.17万元,用于下达95名劳务派遣协管人员经费。通过实施该项目,劳务派遣协管人员很满意。 |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方向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计量单位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劳务派遣人员 |
正向 |
等于 |
95 |
95.00 |
人 |
8 |
8 |
|
|
缴纳险种 |
正向 |
等于 |
6 |
6.00 |
种 |
7 |
7 |
| |||
|
质量指标 |
保险缴纳完成率 |
正向 |
等于 |
100 |
100.00 |
% |
7 |
7 |
| ||
|
工资发放完成率 |
正向 |
等于 |
100 |
100.00 |
% |
8 |
8 |
| |||
|
时效指标 |
工资发放及时率 |
正向 |
等于 |
100 |
100.00 |
% |
5 |
5 |
| ||
|
保险缴纳及时率 |
正向 |
等于 |
100 |
100.00 |
% |
5 |
5 |
| |||
|
成本指标 |
保险缴纳费用 |
反向 |
小于等于 |
1385869.64 |
1385869.64 |
元 |
4 |
4 |
| ||
|
工资 |
反向 |
小于等于 |
2547756 |
2547756.00 |
元 |
6 |
6 |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保障单位正常运行运转 |
定性 |
|
有效保障 |
有效保障 |
|
10 |
10 |
| |
|
生态效益指标 |
改善城乡社区环境卫生 |
定性 |
|
明显改善 |
明显改善 |
|
10 |
10 |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持续保障公共基础设施运行 |
定性 |
|
长期 |
长期 |
|
10 |
10 |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派遣人员满意度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5 |
95.00 |
% |
10 |
10 |
| |
|
总分 |
100 |
100.00 |
| ||||||||
(三)部门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以劳务派遣人员经费自评为例,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100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部门项目绩效评价得分情况详见部门(单位)具体绩效评价结果。
2024年度劳务派遣人员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简介。
根据我单位承担的综合执法职能,下达95名劳务派遣协管人员经费。
(二)绩效目标设定及指标完成情况。
年度绩效目标:根据我单位承担的综合执法职能,下达95名劳务派遣协管人员经费。
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截至到2024年底,该项目资金支出386.17万元,用于下达95名劳务派遣协管人员经费。通过实施该项目,劳务派遣协管人员很满意。
(三)偏差分析及整改措施。
截至到2024年底,该项目各项指标均已完成,达到预期效益,不存在偏差情况。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为规范财政和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强化支出责任,建立科学规范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单位对天义城区市政基础设施维修维护项目,进行绩效自评,通过开展绩效自评,促进单位预算资金得到全面监督,财政政策得到有效实施,降低部门履行职能任务的成本,提高财政支出效益,并为确定以后年度的支出预算提供依据,同时可及时发现项目在实施过程中自身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采取有力措施,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发挥项目效益。
(二)项目资金投入情况。
本项目资金年初预算数386.1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386.17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本项目资金年度调整金额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本项目资金变动后预算数386.1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386.17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本项目资金全年执行数386.17万元、执行率为100%,其中:财政拨款386.17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三)项目资金产出情况。
本项目预算资金386.17万元,到位资金386.17万元,实际支付资金386.17万元,预算执行率100%。资金主要用于下达95名劳务派遣协管人员经费。项目实施改善进一步提升了城市治理水平,满足城市发展需要,群众满意度可达到95%。资金支出准确,有完整的审批手续,不存在超支和挪用违规情况,财务处理合法合规。
(四)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为确保按时完成项目资金绩效管理自评,规范项目资金管理工作,遵循公正、规范、透明的原则,通过对项目实施前、实施中、实施后进行全方位的评价。本着目标明确、边界清晰、简明有效、易于操作的工作原则。此次项目本着严谨细致的工作原则,资金管理、使用拨付情况程序规范,效果明显。未出现拖欠工程款、资金拨付不到位,未出现信访事件等。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 产出指标
1.数量指标
(1)劳务派遣人员(人 ),目标值95,完成值0,分值8,得分8。
(2)缴纳险种(种),目标值6,完成值0,分值7,得分7。
2.质量指标
(1)保险缴纳完成率(%),目标值100,完成值0,分值7,得分7。
(2)工资发放完成率(%),目标值100,完成值0,分值8,得分8。
3.时效指标
(1)保险缴纳及时率(%),目标值100,完成值0,分值5,得分2。
(2)工资发放及时率(%),目标值100,完成值0,分值5,得分5。
4.成本指标
(1)保险缴纳费用(元),目标值1385869.64,完成值0,分值4,得分4。
(2)工资(元),目标值2547756,完成值0,分值6,得分3。
(二) 效益指标
5.社会效益指标
(1)保障单位正常运行运转,目标值有效保障,完成值0,分值10,得分10。
6.生态效益指标
(1)改善城乡社区环境卫生,目标值明显改善,完成值0,分值10,得分10。
7.可持续影响指标
(1)持续保障公共基础设施运行,目标值长期,完成值0,分值10,得分10。
(三) 满意度指标
8.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1)派遣人员满意度(%),目标值95,完成值0,分值10,得分10。
(四) 自评得分情况
本项目绩效自评得分94分,等级为优。
四、存在问题
(一)项目立项、实施存在问题。无
(二)资金管理使用存在问题。无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后续工作计划。
在今后的工作中将根据工作实际情况,更加准确、合理设置绩效目标,以提高绩效评价的准确和规范性,2024年,要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完善绩效管理制度,加强人员培训,做好绩效管理的基础工作和绩效结果应用.进一步细化量化绩效管理工作与预算项目,进一步强化预算管理意识,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准确性,凡事做到先预算后开支,并重视财政资金问题及使用效率,总结经验,不断完善自身绩效工作,规范会计核算,有效控制财务,在以后的工作中继续高质量的完成年初设定目标。
(二)措施及办法。
一是严格执行项目建设程序,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服务,加大检查力度。二是加强诚信建设,规范财务手续。三是加强培训,提升绩效监控管理,建立明确的绩效管理计划,实行全方位绩效评价,评价结果公开,建立健全绩效反馈机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教育收费: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结余分配:指单位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部门(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部门(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雅莉 联系电话:0476-2840083-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1
附件:
2024宁城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决算公开表.xls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