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筑牢组织保障。成立以党委书记、镇长为“双组长”,相关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负责任人员为成员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实施创建工作“一把手”工程,建立镇村组三级联席会议,形成一级包一级、层层抓创建、整体齐推进的良好局面。
二是筑牢思想保障。建立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工作机制,举办民族团结进步专题讲座,培训干部群众300余人,切实提升群众对创建活动的感知度、认可度。
三是筑牢制度保障。坚持把健全完善创建工作体制机制作为总抓手,不断提升创建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水平。健全联防联控制度,与辖区企事业单位常态化开展联动协作,推进维护稳定、民族团结、文化交流等领域深入合作,促进区域团结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