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年产 3 万基水泥杆生产项目、宁城县天义城区哈河大街东段道路建设工程和宁城县天义城区友谊路中段道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0月27日-2020年11月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6-4276907
通讯地址:宁城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东侧大厅生态环境窗口
邮 编:024206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 参与 |
1 |
年产3万基水泥杆生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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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赤峰市宁城县中京工业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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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城天宇水泥制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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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悦朗环保科技 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赤峰市宁城县中京工业园;新建水泥杆生产车间、办公室、库房、化验室,配套建设辅助、公用及环保工程。建成后年产水泥杆3万基材。项目总投资1391.8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4万元。 |
废水:施工废水经防渗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得外排。生活污水排入厂区化粪池处理,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天义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废气:严格管理砂石料、水泥等建筑材料装卸、堆放过程,采取加盖物料、洒水、限制车速等措施减少施工扬尘污染。生物质锅炉废气要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 2标准限值;采取有效措施收集处理无组织废气,确保无组织废气各污染物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筒仓粉尘要符合《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1中限值要求。 固废:施工期产生建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可回收固体废物要立足综合利用;锅炉灰渣外售当农肥;降尘器粉尘全部回用于生产工序。 噪声:合理安排施工工序,施工阶段噪声需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安装减震垫等措施,减少噪声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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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宁城县天义城区哈河大街东段道路建设工程 |
赤峰市宁城县天义镇 |
宁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赤峰新城环保科技服务中心 |
本项目新建市政道路1条(天义城区哈河大街与建设路交叉十字路口至建平县三家桥交界),主要建设道路工程、雨水工程、照明工程、电力工程,道路总长575.16m,总铺装面22077.5㎡。项目总投资1362.5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5万元。 |
废水:施工废水经防渗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得外排。认真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加强道路泄水道口建设。 废气:严格管理土石方开挖、沙石灰料装卸及运输过程产生扬尘,采取加盖物料、洒水、限制车速等措施减少施工扬尘污染。沥青采用商品沥青,不得设置拌合站,沥青烟要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二级标准限值。 固废:施工期产生建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可回收固体废物要立足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根据其固体废物的性质,按相关标准、要求收集、贮存、处置。 噪声:合理安排施工工序,避免夜间施工;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定期保养和维护,采取设置临时隔声围挡等措施,确保施工阶段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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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宁城县天义城区友谊路中段道路工程 |
宁城县天义镇友谊路中段(哈河大街辅路-消防大队南) |
宁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内蒙古八思巴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宁城县天义镇友谊路中段(哈河大街辅路-消防大队南),主要建设内容:道路全长224.23米,道路红线30m,总装铺面积 6845m2,建设树池46 座;建设道路下给水管网282米,雨水管网356米,污水管网308米,电力线缆 291米,配套建设检查井18座,阀门井3座,建设地下消火栓2个,分线箱2 个;路灯14 座,路灯线缆532米。项目总投资25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 |
废水:施工废水经防渗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得外排。生活污水排入旱厕,定期清掏做农肥。认真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加强雨水、污水管网建设。 废气:严格管理土石方开挖、沙石灰料装卸及建材运输过程产生扬尘,采取加盖物料、洒水、限制车速等措施减少施工扬尘污染。焊接废气、沥青烟要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关标准限值;污水检查井产生恶臭气体要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相关标准限值。 固废:施工期产生建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可回收固体废物要立足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根据其固体废物的性质,按相关标准、要求收集、贮存、处置。 噪声:合理安排施工工序,避免夜间施工;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定期保养和维护,采取设置临时隔声围挡等措施,确保施工阶段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通过加强绿化,设置禁鸣标志等减少噪声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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