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机主携机具到本镇乡街社会保障与技术推广中心和村委会进行报废机具核验确认(未达报废年限的本人申请并进行承诺),
2.机主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发货票(或行驶证)、“一卡通”、人机合照(电子版)、机具铭牌照(电子版)到县农牧局农机管理股申请,购买同类新机的需同时携带购机发货票(登记机具需行驶证)和人机合照(电子版)。领取《农业机械报废补贴申请表》和《报废农业机械回收确认表》各三份。
3.机主将机具交由有资质的报废拆解回收企业。农牧局农机管理股进行拆解核实,拆解完成后回收企业在《报废农业机械回收确认表》上签字盖章。
4.纳入牌证管理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的机主持《报废农业机械回收确认表》和相关证照到县政府便民服务大厅农牧窗口依法办理牌证注销手续,农牧窗口在《报废农业机械回收确认表》上签字盖章。
5.机主凭《报废农业机械回收确认表》、《农业机械报废补贴申请表》到县农牧局农机管理股申请报废更新补贴确认事项。
咨询电话:0476—284077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