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为有效保障食品安全,严防食品安全事件发生,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一个安全的食品市场消费环境,宁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县的部分食品进行了监督抽检,现将抽检结果公布如下:
本期公告的监督抽检信息共涉及18大类,共180个批次产品。其中,餐饮食品37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1批次、豆制品2批次、酒类27批次、方便食品2批次、食用农产品48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5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1批次、粮食加工品28批次、肉制品5批次、蔬菜制品2批次、水果制品1批次、调味品3批次、饮料2批次、速冻食品3批次、冷冻饮品2批次、食糖1批次。经检测,所有批次产品中175批次为合格产品,5批次为不合格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