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为有效保障食品安全,严防食品安全事件发生,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一个安全的食品市场消费环境,宁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县的部分食品进行了监督抽检,现将抽检结果公布如下:
本期公告的监督抽检信息共涉及18大类,共252个批次产品。其中,餐饮食品24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批次、酒类3批次、方便食品4批次、乳制品1批次、食用农产品121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9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10批次、粮食加工品22批次、肉制品9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1批次、糖果制品1批次、调味品21批次、饮料4批次、饼干1批次、糕点5批次、水果制品3批次、速冻食品2批次。经检测,所有批次产品中234批次为合格产品,18批次为不合格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