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民发【2022】17号
宁城县民政局关于印发社会救助领域
“一件事一次办”及信息公开推进方案的
通 知
各镇乡街民政办:
根据《赤峰市民政局关于印发社会救助领域“一件事一次办”推进方案的通知》(赤民政社救发[2022]21号)和县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宁城县民政局制定了《社会救助领域“一件事一次办”及信息公开推进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宁城县民政局
2022年3月23日
宁城县民政局社会救助领域
“一件事一次办”及信息公开推进方案
为深入推进社会救助领域“一件事一次办”及信息公开工作,推行社会救助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民化,为困难群众提供优质、高效、贴心服务,根据《赤峰市民政局关于印发社会救助领域“一件事一次办”推进方案的通知》(赤民政社救发[2022]21号)及县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聚焦解决困难群众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以困难群众“一件事一次办”为目标,全面推行社会救助服务事项“一门受理、一次办好”,加快推进社会救助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民化、救助政策及信息公开化、一次性告知、代办服务,实现“最多跑一次”,达到办事效率高、服务质量优、群众获得感强的目标。
二、基本原则
(一)标准规范。加快推进全县社会救助事项服务标准化、管理规范化,社会救助办理事项清单、办事流程、办结时限、一次性告知书、诚信告知书等表单内容规范统一,推进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
(二)便民利民。紧扣救助服务对象需求,创新服务方式,实现“只进一次门”、“最多跑一次”,为困难群众服务的事项“一次办好”。
(三)数据共享。以网络通、数据通带动业务通,以“数据跑路”代替“群众跑腿”,定期将社会救助信息共享给相关部门,推进社会救助精准服务、主动服务、贴心服务。
(四)信息公开。在保护个人隐私前提下,将社会救助政策、信息等公开事项延伸至村(社区)。
三、主要任务措施
在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及保障金给付、特困供养对象认定及生活费给付、低保及特困对象信息查询、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等方面全面推行“一件事一次办”。
(一)全面推行救助政策公开
各镇乡街要对相关救助政策实行线上线下全方位公开。将各类救助政策解读、救助标准、受理流程、审核审批程序、办理时限、热线电话等全面公开。各救助受理窗口通过大屏幕、明白纸等方式进行公开;各村(社区)在醒目位置通过公开栏张贴等方式进行宣传;有条件的地方通过网站、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形式不间断推送救助政策,让社会各界随时了解和掌握救助政策,便于困难群众申请求助。
(完成时限:2022年3月底,持续推进)
(二)全面推行“一门受理、协同办理”
各镇乡街依托党群服务中心大厅“民生服务”窗口,统一受理社会救助申请,按社会救助流程、时限办理;简化社会救助申请流程,社会救助民主评议事项,只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民主评议。
(完成时限:2022年3月底,持续推进)
(三)全面推行一次性告知
社会救助事项办理全面推行“一次告知、一表申请”,各镇乡街救助受理窗口要对申请人需提交的救助申请材料、申办流程等一次性告知。同时要明确申请人须诚信申报,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完整、有效,并在《社会救助个人诚信告知书》上签字按指纹。对申报信息不实、经核实属实的,取消社会救助,并追回所领取的社会救助金,由此造成的失信后果由申请救助本人承担。告知书要言简易懂,告知书一式两份,经办机构和申请人分别留存。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可以通过政务服务平台查询的相关证明材料。
(完成时限:2022年3月底,持续推进)
(四)全面推行代办服务
一是按照便民利民的原则,建立协理员代办(帮办)制度。对申请人因身体、年龄等特殊原因个人申请有困难的,由村(社区)协理员按流程规范代办、帮办。除县民政局组织对全县社会救助协理员培训外,各镇乡街民政办要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对协理员进行业务培训和业务指导,确保协理员熟悉救助业务、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同时要加强对协理员廉洁意识和廉洁纪律教育,确保申请办理救助的困难群众一次跑腿完成申报,其他因特殊原因无法一次完成申报的,实行限期内代办、帮办、登门收取等措施,确保特殊困难群众不需二次跑腿。二是落实主动发现机制,充分发挥村(社区)委员会、驻村包村干部、社会工作者、志愿者、村(居)民等熟悉民情的特点,对陷入生活困境的困难群众做到主动发现,及时按政策进行救助。
(完成时限:2022年3月底,持续推进)
(五)积极推进社会救助向移动端延伸
加强县乡两级社会救助信息平台建设,探索为困难群众申请救助提供网上申报渠道,加快掌上办、指尖办进程。加强与财政、人社、教育、公安、医保、残联、不动产登记、公积金等部门数据互联互通、信息整合共享,拓展社会救助共享数据源,实现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数据共享交换支撑能力,让数据多跑路,让困难群众少跑腿。
(完成时限:2022年5月底前取得突破性进展,持续推进)
(六)全面推行信息公开
按照公开透明的原则,在保护个人隐私前提下,将社会救助对象姓名、身份证号(公示时身份证号隐去后8位)、救助类别、救助金额等在所居住的村(社区)进行长期公示。公示形式根据实际情况可以采用公示栏、电子查询系统等方式进行。
(完成时限:2022年3月底,持续推进)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镇乡街要切实加强领导,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更新观念、转变作风、优化服务、提升效能,确保各项举措落到实处。对社会救助领域“一件事一次办”工作中遇到的各类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二)强化工作落实
各镇乡街要按照任务要求和时间节点,抓好“一件事一次办”及信息公开工作落实落细落地。要将相关社会救助工作要求上报镇乡街领导,召开全镇乡街各村(社区)会议进行安排,确保工作落实到达“最后一公里”。
(三)强化培训监管
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对救助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村“两委”班子成员、村(社区)社会救助协理员进行业务培训,确保各级经办人员对政策规定、业务要求、业务流程、群众申请事项需提交材料、办理流程清楚知晓,把握到位,做到“一口清”。县民政局进一步加强全县社会救助工作人员培训力度,加强事中和事后监管力度,以管的好、管到位,促进放得更快、减得更多。进一步探索建立信用监管机制,对不诚信申报者,纳入征信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