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了进一步简化申请材料,优化审批流程,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通知》(国办发[2015]86号)的要求,宁城县政务服务中心对县本级实施的公共服务事项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审查和确认,形成了宁城县本级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现予以公布。
二、为方便社会监督,可通过电话方式反馈意见,电话:0476-4276905 。
三、此次公布公共服务事项清单不是对现有事项予以固化,宁城县政务服务中心将建立清单的动态管理机制,在充分听取和吸纳社会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清单的调整和优化。
宁城县人民政府
2017年7月 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