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城县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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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城县国土资源局 行政权责清单

权力序号57
权力名称对未取得测绘执业资格,擅自从事测绘活动的检查
责任主体国土资源局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法律。2002年8月29日国主席令第75号公布,自2002年12月1日起施行)第四十六条: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测绘执业资格,擅自从事测绘活动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实施主体宁城县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