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城县民宗局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依法行政
>>
宁城县本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
宁城县民宗局
宁城县民宗局 行政权责清单
权力序号
6
权力名称
对修建大型露天宗教造像违反规定的检查
责任主体
民宗局
设定依据
《宗教事务条例》(行政法规,国务院令第426号,自2005年3月1日起施行)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修建大型露天宗教造像的,由宗教事务部门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拆除;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实施主体
宁城县民宗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