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城县气象局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依法行政  >>  宁城县本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  宁城县气象局

宁城县气象局 行政权责清单

权力序号58
权力名称对涉外气象探测超出批准布点数探测的检查
责任主体气象局
设定依据《涉外气象探测和资料管理办法》(部门规章。2006年11月7日中国气象局、国家保密局令第13号公布,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第20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气象主管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拆除非法探测设施,收缴非法获取的气象资料,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超出批准布点数探测的;
实施主体宁城县气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