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城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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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城县司法局 行政权责清单
权力序号
4
权力名称
缓刑、假释的社区矫正人员违反规定进行的检查
责任主体
司法局
设定依据
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 由居住地同级司法行政机关向原裁判人民法院提出撤销缓刑、假释建议书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实施主体
宁城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