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城县文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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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城县文体局
宁城县文体局 行政权责清单
权力序号
102
权力名称
美术品经营活动监督管理
责任主体
文体局
设定依据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行政法规。根据2013年7月1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营业性演出的监督管理工作。
实施主体
宁城县文化体育广播电影电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