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沉淀资金大起底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宁城县及时组建专班,制定任务图、时间表,以高标准、严要求推动专项行动提质增效。县财政部门会同人民银行召开专项行动推进会议,积极组织各单位进行自查,并围绕自查情况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合规性开展有针对性的重点核准核查,确保沉淀资金“应盘活尽盘活”。
行动过程中做到及时有效清理盘活,提升资金使用率,县财政部门根据预算单位提交数据,对资金进行精准分析,从财政性资金、非财政性资金、应缴未缴收入、往来款项、其他资金五个方面对资金结构进行研判,确认是否属于清理范围。截至目前,已盘活沉淀资金5724.13万元,已全部清理收回,对收回的存量资金3490余万元用于偿还中小企业欠款和政府债务,对应缴非税收入2234余万元纳入政府预算,合理统筹安排使用,真正让沉淀资金变成“源头活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