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县把乡村教师队伍建设作为全县教师队伍建设的重点,多举措、多渠道落实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政策措施,切实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
一是师资配备向乡村学校倾斜。在核定或调整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编制中,实行城乡统一的编制标准,并适当向边远乡村学校倾斜;在教师配备中,优先配齐乡村学校教师;在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轮岗中,优先安排骨干教师到乡村学校支教或交流轮岗;近几年新招聘的特岗教师全部分配到镇以下乡村学校。
二是落实待遇向乡村教师倾斜。根据乡村学校与县城的距离远近,交通路况差别,校园及自然环境等因素,从2015年起,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发放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积极实施教师周转宿舍建设项目,努力改善乡村教师的住宿条件。
三是培养培训向乡村教师倾斜。办好县级培训班,在此基础上,优先选派乡村学校骨干教师参加市级以上专题培训和研修培训。注重骨干体系建设,把培养的重点放在乡村学校。
四是职称评聘向乡村教师倾斜。在核定中、高级职称职数时适当向乡村学校倾斜,在推荐晋升职称时,同等条件下,乡村学校教师尤其是村小、教学点的教师优先。城区学校教师晋升职称时,具有农村学校任教经历的优先。
五是评优评模向乡村教师倾斜。在向市级以上推荐优秀教师、师德标兵等先进个人时,优先推荐乡村教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