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城镇饮用水安全需求,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我县积极采取措施,强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
一是继续开展基础状况调查。在县城饮用水源地水质评估的基础上,针对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基础数据动态变化大的现状,组织各乡镇对辖区内在用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口位置、保护区划分、水质监测、服务人口、水源类型、投运时间等内容开展了摸底调查,采集和完善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基础信息,为下步提高饮用水源保护与监管能力提供了重要数据支撑。
二是规范保护区调整工作。组织召开了全县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工作会议,围绕基础状况调查情况,对重新调整、划定保护区工作进行了及时部署,集中传达了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调整等技术要求及报批程序,解读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等文件。
三是全面排查饮用水水源地。开展以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内违法违规建设项目、非法排污口等为主要内容的排查,严格要求按时报送排查结果,对逾期不报的,按相关规定进行问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