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发挥公益性岗位解决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重要作用,我县积极采取措施,加强公益性岗位管理工作。
一是实行总量控制,统筹有序开发。指导用人单位按照“总量控制、统一调配、分级管理、促进就业”的原则,根据用人单位业务和就业困难人员的具体情况有序开发公益性岗位。
二是把好年审关。对安置在公益岗位的人员进行年审,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继续使用,填报年审材料;对于不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的退出公益性岗位,停发公益性岗位补贴。
三是强化日常考核管理。按照“谁用人,谁管理”的原则,要求用人单位建立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考核办法,做好考勤记录,严格管理。对不服从管理、不认真履职、不胜任公益性岗位工作的予以辞退。
四是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执行补贴标准。严格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使用范围和补贴标准,根据用人单位考勤情况制定补贴发放花名表,按季度发放到本人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