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组织开展“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按照“能免则免、能减则减”的原则,共为企业减免24900元。
二是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清理整治工作。对连续两年及两年以上未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和符合撤销登记的社会组织进行梳理,有序开展清理整顿“僵尸型”社会组织工作,拟清理整顿“僵尸型”社会组织11家。
三是搭建信息服务平台,助力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科学确定帮扶项目,在内蒙古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服务平台建立帮扶意愿库和项目需求库,线上发布乡村振兴规划、政策、项目等信息,提高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供需对接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