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兴华代表:
您在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所提出的《关于加大对饮用水监督的建议》收悉,按部门职责,我局负责县城供水保障工作,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将饮用水安全纳入监督、按标准定期对饮用水进行检测、监督保证水质安全的议题。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住建厅(内建城【2015】30号)文件,县城天义城区严格按要求建立了三级水质检测保障制度,除供水单位日常检测外,赤峰市建委每月对公共供水厂水质进行了42项常规指标检测和季末106项全分析督察,并定期在宁城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现已实施近八年,有力的保障了城镇居民饮水安全。
二、关于水源地保护问题。
天义城区水源地保护区2011年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根据划定方案进行了批复(内政字【2011】145号),一二级保护区范围8.8041平方公里。2017年宁城县人民政府(宁政发【2017】11号)下发了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实施计划,由县环保局牵头、县住建、县水利局、县卫计委,县农牧业局参与,明确了职责,建立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三、关于二次供水设施管理问题。
县城天义城区目前共有小区二次供水加压设备192处,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改委、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关于加强城市供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建办城【2022】41号)文件要求,“城市供水、卫生主管部门应依法指导和监督产权单位或物业管理单位按规定要求开展设施的运行维护”现已对半数供水水箱进行了清洗消毒,进行了检测,其余年末前消杀完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