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为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管理,巩固全县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矿产资源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整顿和规范我县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从根本上解决矿业开发“小、散、乱”、资源利用 率低、矿业布局不合理、环境污染不达标、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等问题,全面提高矿产资源规模化、科学化、集约化开发利用平,切实改善矿山生态环境,保障矿山安全生产,促进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和谐发展。
二、相关要求
1、合理设置矿权,规范矿产资源审批出让程序。
2、严格审核把关,加强普通建筑用砂石土类矿业权延续登记审查。
3、加强动态监管,做好矿产资源储量核实备案。
原文地址:宁城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