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出台目的
为完善宁城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体系,提高预防、预警、应对能力,落实应急减排措施,及时有效控制、减少或消除重污染天气带来的危害,保护公众健康,特制订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宁城县行政区域内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
设立宁城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全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县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赤峰市生态环境局宁城县分局。总指挥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县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赤峰市生态环境局宁城县分局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由赤峰市生态环境局宁城县分局局长担任。
原文链接:
宁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宁城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