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管理办公室,县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中区市直驻宁各单位:
“博爱一日捐”活动是经自治区党委、政府批准的长期公益募捐活动,是红十字会履行人道救助职责的重要载体。2025年新发布的《内蒙古自治区红十字会“博爱一日捐”捐赠工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资金管理、信息公开等提出新要求。为规范开展募捐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意义
“博爱一日捐”已连续开展20年,2024年,我县募集119.35万元,惠及困境群众5000余人,在救援救灾、大病救助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博爱一日捐”是一项聚人心、暖民心、促和谐的公益活动,对于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整合社会公益资源,共同参与人道救助,解决困境群众的基本需求,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支持县红十字会开展“博爱一日捐”活动。
二、募捐时间、范围和额度
(一)募捐时间
自7月1日起至10月底结束。
(二)参与范围
全县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管理办公室,县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中区市直驻宁各单位干部。
(三)捐款额度
倡议每名干部职工捐出一天的收入(即每人每月全额工资除以30日),企业捐出一天的利润。
三、捐赠途径
(一)银行捐赠
户名:宁城县红十字会,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城支行,账号:15050164794200002490。同时备注好捐赠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及“一日捐”字样。
(二)现场捐赠
捐赠地址:宁城县红十字会(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楼607室)。联系人:李晓杰,联系电话:0476—4276193
四、资金管理
(一)规范使用
按照统一部署、分级管理的原则,“博爱一日捐”善款交由县红十字会统筹安排使用,不得截留挪用。县红十字会要严格按规定做好“博爱一日捐”善款的接收和管理工作。
(二)公开透明
每季度在官方网站等平台公开收支明细,每年至少一次通过报纸等主流媒体集中登载。严格落实“博爱一日捐”资金年度审计制度,主动接受各方监督,确保资金运行安全有效。
五、相关要求
各镇乡街、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好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的捐款工作,将开展“博爱一日捐”活动纳入主题党日、志愿服务内容,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公益载体。要精心策划、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系列宣传活动,进一步提升社会知晓率、认同率和参与率。
2025年7月1日
解读地址:宁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博爱一日捐”活动的通知政策解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