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为有效保障食品安全,严防食品安全事件发生,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一个安全的食品消费环境,宁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对全县的部分食品进行了监督抽检,现将抽检结果公布如下:
本期公告的监督抽检信息共涉及19大类,共241个批次产品。其中,餐饮食品37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3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8批次、糕点4批次、罐头2批次、酒类9批次、乳制品3批次、食糖1批次、食用农产品83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9批次、蔬菜制品4批次、速冻食品5批次、糖果制品1批次、豆制品6批次、方便食品2批次、粮食加工品17批次、肉制品14批次、调味品21批次、饮料12批次。经检测,所有批次产品中239批次为合格产品,2批次为不合格产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