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描述
一次性创业补贴是指对符合相关文件规定范围内的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返乡入乡创业农牧民工、残疾人等,按照规定的受理条件及办理程序,给予不低于 5000元(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给予 10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二、受理条件
1. 就业困难人员、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返乡入乡创业农牧民工、在校大学生、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残疾人;
2. 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
3. 在相关部门登记注册正常经营 1年以上;
4. 带动其他劳动者就业且正常申报纳税;
5. 营业执照注册时间为2017年10月18日以后。
三、政策设定依据
1.《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内财社[2019]289号)第二条“资金使用和管理”第 4点: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 1年以上的离校 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给予 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2.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创业内蒙古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内政办发[2022]31号)第二项重点任务和措施中的第2点:对首次成功创业的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在校生)、退役军人、返乡入乡创业农牧民工、残疾人等,在相关部门登记注册正常经营 1年以上,带动其他劳动者就业且正常申报纳税的,给予不低于 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3.赤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赤峰市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若干政策》的通知(赤政发[2022]114号)第三条支持高校毕业生在赤创业:对首次成功创业的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在校生),在相关部门登记注册正常经营 1年以上,带动其他劳动者就业且正常申报纳税的,给予 10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所需资金在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四、申领对象
就业困难人员、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返乡入乡创业农牧民工、在校大学生、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残疾人等。
五、办件类型
承诺件
六、办理形式(渠道)
窗口办理
七、办事地址
宁城县哈河大街109号政务服务大厅一楼西侧就业综合受理专区。
八、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材料
1、补贴申请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户口本复印件;
4、本人社会保障卡金融账号(需激活金融功能);
5、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6、就业失业证编号;
7、创业实体概述(打工、企业创办、企业效益、纳税情况);
8、企业正常申报纳税证明;
9、企业照片复印件;
10、“网店”提供网址和登记页面截图、支付平台收支明细、销售产品列表及单价复印件;
11、返乡入乡创业人员(农村户口):
(1)与务工单位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用工协议)或6个月以上的工资证明(发放工资表),
(2)务工单位出具的说明:包含务工时间、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加盖公章);
12、高校毕业生:毕业证复印件、学历证明(学信网);
13、退役军人:退伍证复印件。
14、残疾人证明。
十、 咨询电话
宁城县政务服务大厅就业综合受理专区电话0476-4237901 宁城县就业服务中心创业服务股电话0476-5662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