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宁城县卫健委召开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县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各乡镇(中心)卫生院、民营医院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强调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全县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近期全国各地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教训,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担当,严密防控化解安全风险,狠抓各项安全措施落实。会议就加强国庆节假日期间安全防范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强化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自觉性。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深入分析以往国庆假期事故发生的规律特点,提前分析研判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制定针对性的安全防控措施,严密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要认真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强调“一把手”责任,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是全力加强医疗保障卫生服务。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结合季节性和节假日特点,认真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评估,有针对性地落实防控措施,切实做好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充实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人员队伍,加强值班值守,及时修订完善相关预案,强化资源统筹,做好医务人员和医疗物资调配,如遇重大突发紧急情况,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第一时间反应,确保及时开展应急处置、医疗救治等工作。要严格强化门诊、急诊管理,合理安排人员,优化服务流程,严格实行首诊负责制。要对血液透析、放化疗、孕产妇等患者,保证提供正常的医疗服务。要统筹调配特殊药品、血液、特殊耗材等资源,确保满足孕产妇、急诊手术患者、急性心脑血管疾病患者等人群诊疗服务需求。
三是突出抓好安全防范各项工作。要加强对重点场所隐患排查和管理,严格落实《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和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行业标准,坚决杜绝“小火亡人”“小灾大难”情况发生。要切实加强对重点部门部位、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危险品、剧毒和放射性物品、有毒生物制剂、特殊药品等的安全管理,加强对水、电、煤、气以及氧气站、放射源、锅炉安全的管理,做好治安保卫值班和巡查工作,全面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平安医院”建设,落实好单位内部各项安全措施,防止各类安全事件和治安、刑事案件,严防个人极端暴力犯罪。巩固安全生产大排查成果,集中攻坚安全隐患,2021年是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活动中的集中攻坚年,各医疗机构要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卫办字〔2020〕304号)要求,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安全生产大排查成果,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整治措施,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认真开展值班值守,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要加强节日期间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通信联络和信息渠道畅通,确保发生事故或险情,及时妥善应对和处置。要健全安全生产预测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加强监测预警,及时发布信息,提醒、引导公众和企业做好防范应对工作。要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广泛进行安全提示,大力宣传安全知识和险情应急处置、逃生自救等常识,切实提高安全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充分发挥12320、12356卫生健康热线平台的作用,高度关注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舆情动态,做好舆情研判,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维护社会稳定。对节日期间正常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强安全宣传教育,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技能,严防违规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造成的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