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为进一步做好赤峰市内人员来(返)宁管理,方便广大市民提前规划行程,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要求,结合赤峰市疫情防控指挥部63号通告精神,现将赤峰市内人员来(返)宁政策要求通告如下:
(一)自赤峰市红山区、松山区、阿鲁科尔沁旗、巴林左旗、喀喇沁旗、林西县来(返)宁人员,近7日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采取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 1、2、3、5、7 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近7日内有中风险区旅居史的,采取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实行集中隔离,在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 1、4、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近7日内有低风险区旅居史的落实3 天内完成2次核酸检测(3天2检),第2次核酸检测结果未出前不外出、不聚集。以上旗县区市民在本地风险区清零后,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有序来返宁。
(二)其他常态化管控旗县区市民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有序来返宁。
请广大市民继续积极配合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因瞒报、虚报或未按规定落实防控措施,引发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风险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宁城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