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常态化排查整治工作,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加大城镇燃气监管力度,共计开展现场检查35次,检查生产、储存、输配、使用燃气场所50处,发现安全隐患36项,针对隐患实行立行立改、台账管理、限期整改、闭环管理,目前所有隐患已全部整改完成。组织城区4家燃气企业集中宣传1次,共发放安全宣传手册4000 余份。下一步将主要在管道燃气输送、第三方施工管网保护、瓶装燃气配送等方面持续发力,压实安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