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扩充托育服务阵地。在12所公办幼儿园增设托育班,建设社区“托育驿站”8个,按“1师1保15童”标准配置,提供托位360个,累计接收幼儿1200名。二是规范服务管理标准。制定《托育服务管理办法》,实行“月检查、季评估”制度,开展师资培训200人次,幼儿健康档案建立率100%,服务投诉率为0。三是落实补贴保障政策。累计发放托育补贴300万元,惠及幼儿1500名,民办机构收费平均下降15%,服务覆盖率从30%提升至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