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为有效保障食品安全,严防食品安全事件发生,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一个安全的食品市场消费环境,宁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县的部分食品进行了监督抽检,现将抽检结果公布如下:
本期公告的监督抽检信息共涉及13大类,共77个批次产品。其中,餐饮食品10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1批次、方便食品3批次、罐头2批次、酒类4批次、乳制品2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批次、蔬菜制品2批次、粮食加工品2批次、肉制品1批次、调味品1批次、饮料3批次、食用农产品45批次。经检测,所有批次产品中75批次为合格产品,2批次为不合格产品。
附: 1.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合格产品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