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我县人民饮用水卫生安全,依据《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城乡饮用水水质监测工作方案》要求,现将2025年第一季度宁城县城区饮用水监测结果予以公示。
附件:1.附件1.第一季度城区饮用水水质检测(合格).pdf
2.附件2.第一季度城区饮用水水质检测(不合格).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