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财指农字〔2025〕548号
汐子镇人民政府:
根据县政府关于白塔子村旧棚复耕项目资金的批示及《关于下达白塔子村旧棚复耕项目资金的请示》(汐政发〔2025〕40号),现下达你单位下达白塔子村旧棚复耕项目资金20.75万元。此款用于:白塔子村旧棚复耕资金。支出列“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支出经济分类列“310-资本性支出”。
接文后要,做好绩效目标管理,加快资金拨付进度,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切实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
公告单位:宁城县财政局
监督举报电话:0476—4223745 12317
电子邮箱:ncxczjbgs@163.com
公告时限:10天(2025年8月15日至2025年8月24日)
宁城县财政局
2025年8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