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征求社会各界对本次决策事项实施的意见和建议,增进公众参与,准确识别社会稳定风险因素,制定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内党办发[2021]7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现对该事项公示如下:
一、决策事项名称
赤峰市宁城县天义城区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调整决策事项
二、决策事项内容
为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充分发挥价格机制的调节作用,引导居民合理用水,节约用水。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建立完善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3]2676号)、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全面推行和完善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内发改价字[2015]536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拟定方案如下:
宁城县天义城区居民生活用水将实行三级阶梯水价制度,具体阶梯水量及收费标准如下:
(1)第一阶梯水量为每户(三口之家)每月10立方米以下(含10立方米),每增加一口人相应提高3.3立方米用水量,基础水价为2.00元/立方米;
(2)第二阶梯水量为每户(三口之家)每月10-15立方米(含15立方米),水价为3.00元/立方米;
(3)第三阶梯水量为每户(三口之家)每月15立方米以上,水价为6.00元/立方米。
三、决策事项涉及范围
本事项涉及范围为宁城县天义城区居民生活用水户。
四、征求公众意见范围
本事项涉及的有关居民和相关单位。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主要征求公众对宁城县天义城区供水价格调整的态度、对城区居民生产、生活及其他方面的影响以及相关意见和诉求。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方式、期限
1、评估主体:宁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国利军 联系电话:15924462197
2、评估单位:内蒙古博讯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赤峰第一分公司。
联系人:张 磊 联系电话:15504766524
E-mail:neimengboxun@163.com
3、征求公众意见的方式: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箱等方式向主体和风险评估单位发表意见及建议。
4、公示起止时间:(2025年11月04日至2025年11月18日)公示时间不少于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