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内扶办发〔2018〕75号)文件的要求及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际,经宁城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将我县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完成情况予以公告,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公告期为10天(2025年12月9日至2025年12月18日)。
投诉监督单位:宁城县农牧局
监督单位地址:宁城县党政综合楼469室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0476-4223330
电 子 邮 箱:332340490@qq.com
附件:
宁城县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完成情况明细表
宁城县农牧局
2025年12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