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第20项整改任务)
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0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赤峰市落实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有关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18日至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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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赤峰市松山区大明街12号
附件: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0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附件
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第20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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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任务 |
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0项整改任务:2022年全市地下水开发利用控制指标为13.68亿立方米,实际取水量16.36亿立方米,52个地下水管理单元中有24个超管控指标,22个超水量管控指标的单元共超管控目标取水4.39亿立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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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 |
宁城县县委、县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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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目标 |
坚持量水而行、节水优先,2024年-2025年全市超水量管控指标的单元数量较2022年有所减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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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措施 |
(1)从农业工程节水、农艺节水、机制节水、结构节水等方面持续推进农业高效节水,力争2025年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5万亩、推广抗旱品种20万亩、改造提升设施农业1.5万亩、减压高耗水作物0.5万亩。 (2)全力推进“节水行动”,严格落实《赤峰市“四水四定”实施方案》、《赤峰市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一旗(县、区)一策”》,坚决推动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城镇节水降损。 (3)强化取用水审批管理,对超管控指标的管理单元区域实施取水许可限审限批,除城乡居民生活或者供热管网补水等特殊情形外,被限批区域暂停审批新增取用地下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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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情况 |
1.一是已落实高标准农建设项目地块5万亩。完成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一批建设任务1万亩,其中改造提升0.5万亩、新建旱作0.5万亩;完成2024年第二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4.1万亩,其中新建旱作2.53万亩、改造提升1.1万亩,新建节水0.47万亩。二是超计划完成推广抗旱品种任务。2025年市级下达我县节水品种面积5.75万亩,我县实际完成推广抗旱品种面积为34万亩。三是督促设施农业园区维修、更新给水设施、设备,采用精准水肥一体化灌溉节水技术进行灌溉,现已完成改造提升设施农业1.5万亩。四是通过在平川丰水区的示范引导及宣传发动,减压高耗水作物0.5万亩。 2.一是2024年11月11日印发《宁城县“四水四定”实施方案》([2024]28号),全力推进“节水行动”。二是2025年4月2日,东方万旗、燕京啤酒(中京)2家企业成功认定为市级节水型企业,已公告。三是通过公众号和广告屏宣传节水,提升公众节水意识和用水知识。实施宁城县天义城区供水管网分区计量工程一期工程项目,利用数据采集和实时传输发现漏水点,精细化管理水资源,提高节水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目前该项目已开工建设,智慧水务调度室土建部分已完成。智能水表的改造任务16755块,定向钻管道铺设已累计完成52千米,水表井与阀门井的安装及恢复工作已完成508座。 3.强化取用水审批管理,我县不属于超管控指标单元区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