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人社部令第29号)规定,现将河北双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向社会公布如下:
一、违法单位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河北双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403788670965N
法定代表人:孙志华
单位地址: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路515号创鑫华城商业楼9栋B座1306室
二、违法事实
2025年11月24日,宁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对河北双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涉嫌拖欠农民工工资线索立案调查。经查明,该公司拖欠牛军超、李腾、侯占军等多名农民工工资,涉案金额共计1299819元,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
三、处理情况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宁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作
出以下处理:
1. 责令改正:2025年11月14日,依法作出宁人社监令字〔2025〕第040号、第041号《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责令该公司限期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该公司逾期未履行支付义务。
2. 行政处罚:2026年1月4日,依法作出宁人社监罚字〔2026〕第001号《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
3. 信用惩戒:2026年1月4日,依法作出宁人社监列决字〔2026〕第001号《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决定书》,将该公司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
四、公布依据
因河北双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拒不履行工资支付主体责任,严重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依据《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第五条第(一)项之规定,现通过政府官方网站向社会予以公布。
宁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