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市监发〔2026〕10号
各相关股室、所:
为持续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贯彻国务院关于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精神和自治区党委“1571”工作部署,落实《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关于严格规范市场监管部门涉企行政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市场监管部门涉企行政检查,整合市场监管部门各业务条线双随机抽查工作,现将《宁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度“信用风险分级分类”+“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抓好落实。
一、坚持涉企检查“无事不扰”和服务“无处不在”原则,
以信用风险等级为依据,统筹制定2026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抽查比例和频次,实施差异化监管。
二、坚持各业务条线整合,能联尽联原则,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减少现场检查对象、减少现场检查频次、减少现场检查内容、减少检查对企业影响,提高随机抽查方式(包括“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运用率、提高非现场检查率、提高检查问题发现率。持续增强涉企行政检查规范性、精准性、有效性和透明度。
三、年度抽查计划应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
蒙古)向社会公示,抽查检查工作要依托部门协同监管平台按抽查计划实施。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依法在完成检查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录入协同监管平台,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蒙古)向社会公示。
附件:
《宁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度“信用风险分级分类”+“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宁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 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