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版)和《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全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更新工作的通知》(内自然资字〔2026〕21号)有关要求,我县组织开展宁城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更新工作。
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规定,需举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更新工作成果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时间和地点
(一)会议时间:2026年5月28日上午9:00
(二)会议地点:宁城县自然资源局大会议室
若会议时间或地点发生变化,将另行发出通知,届时以通知为准。
二、参会人员
宁城县各相关单位、乡镇负责人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等。
三、听证会事项
听取参会人员对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更新成果的意见、建议,并接受质询。
四、参加听证会注意事项
(一)参加听证的人员应当准时参加听证会,逾期不参加本次听证会的,视为对本次听证内容无异议;
(二)参加听证会人员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宁城县实际情况,对本次宁城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更新工作成果的可行性、科学性和实用性等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参加听证会人员发言、陈述,须经听证主持人许可,发言时请先简要介绍本人姓名、所在单位和职务;
(四)遵守听证纪律,自觉维护会场秩序,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喧哗、哄闹和实施其它妨碍听证活动的行为。违反听证会纪律的,听证会主持人可以责令其退场。
(五)听证会上提供的材料仅供听证会参加人发表意见时参考,会后收回。
五、联系人及电话:周振龙 13190927168
特此公告
2026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