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人社部令第29号)规定,现将赤峰市艳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向社会公布如下:
一、违法单位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赤峰市艳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423MA0R62BP41
法定代表人:薛文波
单位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巴林右旗大板镇索博日嘎街南侧
二、违法事实
2026年2月6日,宁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对赤峰市艳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涉嫌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立案调查。经查明,该公司拖欠刘占平、李金平等41名农民工工资,涉案金额共计323908元,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
三、处理情况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宁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作出以下处理:
1. 责令改正:2026年2月6日,依法作出宁人社监令字〔2026〕第012号《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责令该公司限期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该公司逾期未履行支付义务。
2. 行政处罚:2026年3月27日,依法作出宁人社监罚字〔2026〕第003号《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
3. 信用惩戒:2026年3月16日,依法作出宁人社监列决字〔2026〕第002号《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决定书》,将该公司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四、公布依据
因赤峰市艳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拒不履行工资支付主体责任,严重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依据《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第五条第(一)项之规定,现通过政府官方网站向社会予以公布。
宁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6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