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宁城县2024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加强危房改造全过程监督和指导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严格验收,确保改造后的房屋符合质量安全要求。2024年,共对59户符合六类人员条件的实行危房改造,其中C级维修加固9户,D级推倒重建和无房新建50户,9月末已全部完工且验收合格。
二是扎实开展动态监测和脱贫户住房安全保障回头看,全面动态掌握我县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状况,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存量危房纳入危房改造范围,做到应纳尽纳,应改尽改。全年共完成42119户农村低收入群体和13260户脱贫户的动态监测。
三是高度重视自建房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紧盯存在安全隐患的其他自建房安全鉴定工作的时间节点和任务目标,全县初判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2526栋其他自建房已全部鉴定评定完毕,鉴定报告和评定报告全部上传至内蒙古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系统。并告知产权人和使用人履行主体责任,督促进行整治,及时消除隐患,确保“人不住危房、危房不住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