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建立分级管护责任体系。明确“县级统筹、乡镇主责、村级落实”管护机制,县级成立人居环境管护领导小组,每季度开展1次督查;乡镇组建管护办公室,配备专职人员5-8名,负责辖区内垃圾清运、厕所维护、绿化养护;村级设立管护队伍,由村干部、党员、村民代表组成,划分管护网格,每周开展2次环境巡查,及时清理乱堆乱放、乱贴乱画。截至目前,全县划分管护网格628个,配备村级管护人员1800名,督查发现问题整改率达98%,农村环境脏乱差现象同比减少70%。
二是创新管护资金筹措方式。采取“政府补助+村集体出资+农户缴费”模式筹集管护资金,县级财政每年安排人居环境管护专项资金1000万元,乡镇从集体经济收入中提取10%用于管护,农户按每人每月5元缴纳卫生费(困难家庭减免);鼓励企业、社会组织捐赠,设立“人居环境公益基金”,用于奖励先进村和优秀管护人员。截至目前,累计筹集管护资金3000万元,企业捐赠500万元,农户卫生费收缴率达85%,资金使用透明度达100%(定期公示收支)。
三是完善管护考核激励机制。制定《农村人居环境管护考核办法》,从垃圾处理、厕所管护、绿化维护、群众满意度四个方面设置考核指标,实行“每月自评、每季度互评、每年总评”;对考核优秀的村给予5-10万元资金奖励,对排名末位的村进行约谈;开展“美丽庭院”“清洁示范户”评选,每月评选1次,为获奖农户发放生活用品、悬挂荣誉牌,激发村民参与积极性。截至目前,累计评选优秀村50个,发放奖励资金300万元,评选“美丽庭院”3000户,村民环境整治参与率从40%提升至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