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培育行业领军龙头企业,提高农牧业产业化发展水平,根据《赤峰市农牧局关于转发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开展第十一批自治区农牧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监测和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赤农牧产垦发[2026]4号)要求,近日,我县认真开展了自治区农牧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运行监测和申报认定工作。按照《关于修订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的通知》(内农牧厅规[2022]3号)和农牧厅有关规定,通过对企业上报材料初步审核和对企业实地考察后,初步拟定9家企业监测合格,1家企业监测不合格,推荐6家企业进行申报认定。
下一步,宁城县将持续加大对龙头企业的培育扶持力度,补短板、强弱项、提质效,有效推动县域农牧业转型升级,扎实筑牢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