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下达2025年部门预算支出指标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1-27 16:50 来源:财政局

宁财指预字〔2025〕1号

各预算单位:

《宁城县2025年财政预算(草案)》已经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通过,现将本年度部门预算支出指标下达给你们,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部门预算支出安排的原则

全面贯彻预算法和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有关精神,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实施零基预算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要求,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将过紧日子作为预算管理的基本方针,大力优化支出结构,逐步解决支出固化僵化问题。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集中财力筑牢兜实“三保”底线,有效防范重点领域风险,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对大事要事的保障能力。


二、支出预算的核定

(一)人员经费类项目支出

在职及离退休人员工资以2024年10月一体化系统工资发放数据为基数测算全年需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 保险按16%、工伤保险分别按0.2%和0.4%核定,基本医疗保险按7%、住房公积金按12%、工会经费按1.2%核定到各单位。机关事业单位职工职业年金按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预测数核定。未代发聘用人员待遇和公安、司法等部门的补贴按现行标准核定。

(二)运转类项目支出

1、几大班子及常委单位公用经费、两会经费等参照上年标准核定。

2、纪委监委、巡察办、政法委、公安、司法等单位的公用经费,按现行保障标准,在编制数内每人每年核定1万元。

3、普通高中、职业教育和义务教育学校经费按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标准分别承担;幼儿园保障经费在年初安排的非税支出中解决;乡镇卫生院经费在上年基数上重新核定。

4、除上述1、2、3项外其他县本级全额行政、事业单位的人员公用经费以各单位的编制数为依据,3000元每人每年核定;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不核定公用经费。

5、离休干部公用经费按照内组通字〔2014〕33号文件规定标准执行,县处级离休干部和一般离休干部每人每年分别1000元和800元。

6、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公车改革核定的车编数为准,


每车每年按4万元统一核定到各单位。未实施车改的除教育系统以外的事业单位,每车每年核定3万元运转经费。综合执法用车和执法执勤车辆公用经费在非税收入统筹解决。

7、镇乡街保障经费(含关工委工作经费2万元)按人口、辖区面积、小城镇建设、防火等因素核定,原则上不低于上年标准。保障经费包含人大、信访、征兵、平安建设、民族宗教、镇村环境卫生、防疫、防火、防汛、关工委等方面支出需求。

8、村级保障经费核定标准:村干部基本报酬和村级组织办公经费按组织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村级党组织活动经费按照每个村实有农民党员每人每年300元核定;村级监督委员会经费按每村每年6070元核定。铁东和铁西街道管理办公室所辖城市社区按每个社区3万元标准核定公用经费。

(三)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

各单位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优先保障在建项目顺利实施,结合新增可用财力及上级专项资金争取情况,统筹支持新建项目。要严格落实《政府投资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落实资金来源的项目一律不得开工建设,坚决杜绝因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而违规举债行为的发生。

三、预算批复下达和公开

根据《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和上级财政部门相关要求,各预算单位要在县财政局批复之日起二十日内,按要求完成本单位收支、“三公”经费预算和绩效目标等预算公开工作。


四、加强支出预算执行管理

(一)切实硬化预算约束。 各单位要习惯性过紧日子,持续压减一般性支出,强化“三公”经费使用管理。年度预算支出指标下达后,除人员经费等政策性增支因素外,年度执行中不作调整。确需增加支出的,按规定履行预算调整程序。

(二)提高预算执行效率。 优先使用当年预算指标,规“三保”标识设置和支出功能科目等预算调整,切实提高预算执行整体效能。

公告单位:宁城县财政局

监督举报电话:0476—4223745    12317

电子邮箱:ncxczjbgs@163.com

公告时限:10天2025年1月28日至2025年2月6日)


附件:2025年部门预算明细表


宁城县财政局

2025127



 附件:2025年部门预算明细表

预算单位

单位编

三保标识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部门预算支出

经济分类科目

经济分类科目

政府性基金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

预算

205001宁城县农牧局

205001

宁城县农牧局

驻村工作队保障经费

5-(区)级

000-非“三保”支出

2130599-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

30305-生活补助

50999-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5,100,000.00